兄弟本是同根生 冲动伤人被判刑

发布时间:2024-07-25 14:04:00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郭顶

俗话说“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兄弟之间本应该兄友弟恭。然而有两位花甲之年的兄弟却在家门口厮打到一起。

案件详情

何某甲和何某乙系亲兄弟关系,二人因宅基地纠纷积怨多年,常有口角争执且互相看不顺眼。

2024年1月11日,因被害人何某乙砍伐老屋宅基地相接部分树木,引发二人争执树木归属到争执宅基地权属,两人从对骂发展到厮打在一起。期间,何某甲用木棍殴打何某乙的脸部、腿部等位置,致何某乙左侧腓骨头骨折。经商城县公安局鉴定:被害人何某乙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被告人何某甲的损伤程度未达轻微伤。被告人何某甲在案发后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主动到案。

案发时双方均已60岁以上高龄,二人的矛盾纠纷经村委会、派出所、司法所多次调解,均未成功。

案件受理后,商城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潘洁立即向二人送达了法律文书并告知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办案中了解到二人的过往恩怨,发现被害人何某乙虽然情绪激烈、言语不忿,实为从被告人何某甲处争一口气,希望对于地界的纠纷能得到被告人何某甲的亲口承诺;被告人何某甲也表示希望兄弟二人的矛盾能真正得以化解。

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审理中,如果不能及时妥善处理附带民事赔偿部分,仅仅一判了之,容易埋下隐患或者激化矛盾,不利于案结事了人和。潘洁从二人的血脉亲情入手多次组织调解,最终化解兄弟二人的心结,双方在庭审前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人何某甲赔偿被害人何某乙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伍万元。履行完毕后,被告人何某甲取得被害人何某乙谅解,被害人何某乙撤回了对被告人何某甲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本院依法对被告人何某甲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轻伤害案件虽是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但对当事人来说却可能是“天大的事情”,处理不当就容易埋下隐患或者激化矛盾,引发更大的恶性事件。轻伤害案件的依法妥善处理,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用心用情依法办好每一个“小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商城县人民法院 杨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