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合规 给涉案企业“再生”的机会 ——台安县人民检察院办理首例异地企业合规案

发布时间:2024-07-26 09:56:40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郭顶

“感谢检察机关挽救了我们企业,我们将吸取教训,自愿接受第三方组织的考察评估,在今后合规经营、依法诚信纳税,以实际行动为社会作出更大贡献!”近日,在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人民检察院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座谈会上,涉案企业代表向会计师、律师等专家以及检察官做出保证。这也意味着,在经历社会调查、协调论证、合规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引入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等重重环节后,台安县人民检察院和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对涉案企业的合规考察正式启动。

2020年至2021年间,嫌疑人佟某在任辽宁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人期间,为弥补零散苗木供应商不能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而产生进项税额、抵扣税款不足的问题,便指使公司采购员张某与嫌疑人武某(已另案处理)购买增值税普通发票。经税务部门稽查认定,佟某涉嫌虚开发票102组,发票金额达千万元。2023年5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9月移送台安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审查期间,承办检察官发现佟某经营的公司是一家承接园林工程的公司,与多家地产企业存有合作项目,年收入达千万,为当地经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嫌疑人主观恶性不大且积极补缴了税款,如果起诉,很可能对涉案企业及地产合作项目造成毁灭性的打击,由外地务工人员组成的施工队也将面临解散,是否可以展开企业合规整改?”承办检察官表示。

为调查该企业是否适用企业合规,承办检察官赶赴企业所在地实地察看该企业经营现状,调取企业合同、税收、员工社保缴纳等证明材料。经审查评估犯罪情节、危害后果、补缴税款情况、认罪悔罪情况、社会贡献度及整改必要性等因素,台安县人民检察院认为涉案企业符合合规整改的适用条件且有合规意愿,决定对该公司启动企业合规考察。

企业所在地是异地,如何确保企业在异地真整改、真合规、真见效?台安县人民检察院在征得上级检察机关同意后,与当地工商联合会进行沟通协调,同时召开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座谈会,对该企业开展审查工作。会上,由会计师和律师组成的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现场考察公司合规资格情况、查阅公司规章制度和案件卷宗,针对企业管理和制度方面问题提出了详细的整改建议,帮助企业建立起完备的财务管理和内控管理体系。

“我们不能满足于就案办案,开展企业合规工作,更重要的是及时帮助企业堵塞漏洞、规范管理,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承办检察官在座谈会上说到。会后,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宣布该涉案企业为期三个月的合规考察期正式开始。合规整改考察期间,台安县人民检察院与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专家建立工作联络群,从健全人事用工制度、规范财务审批管理、建立法律学习制度等方面向企业提出意见建议。同时定期通过走访、远程视频、听取汇报等方式共同开展线上线下动态调查、监督、评估、考察,了解方案整改情况,真正实现异地监督评估动态衔接。

该案是台安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第一起跨区域协作的企业合规案件,是合力探索破解异地协作社会调查、监督考察等难题的有力举措,不仅体现了检察机关对企业的“厚爱”之心,也彰显了通过推动诉源治理,检察机关努力实现“办理一起案件、扶助一批企业、规范一个行业”的“严管”之力。接下来,台安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依法能动履职,立足护航民营经济发展,通过做好风险提示、犯罪预防、合规整改等工作,为营造一流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司法保障。(台安县人民检察院 常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