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漏水楼下愁 真情调解解民忧
发布时间:2024-07-26 09:56:40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郭顶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和谐的邻里关系是居民美好生活的基础。近日,商城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因房屋漏水引发的邻里纠纷。
某小区业主赵某(楼下)与业主王某(楼上)是上下楼邻居。2021年6月王某开始装修房屋,在装修过程中,因处理不当,王某家房内的积水向赵某家渗漏导致赵某家房顶出现大面积破损。
为此,赵某多次与王某沟通,要求王某处理好渗水问题并对其房屋进行修复,王某认为渗水是房屋质量问题,不应由其承担责任,后双方经物业多次协商未果,赵某遂诉至法院,要求鉴定漏水原因及房屋损失。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张艳联系双方当事人调解。王某对漏水事实不予认可,认为系开发商房屋质量问题导致赵某房屋渗水,赵某坚持要求启动鉴定程序,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承办法官张艳前往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在物业公司的见证下,到王某、赵某房屋实地查看,了解到了房屋漏水点和经济损失情况。并告知双方司法鉴定费用高、耗时长,不仅会增加双方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也不利于快速解决问题。在通过多轮“背对背”调解后,王某当庭支付赵某2000元赔偿款,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至此,一场房屋漏水纠纷案件圆满化解,双方握手言和。
在日常生活中,邻里之间难免会出现一些矛盾和纠纷。邻里关系亦需靠“情”维系,遇到邻里矛盾,应多一点理解和包容,多沟通、多交流,换位思考,理性解决纠纷。
楼房漏水是生活中常遇之事,楼上住户要积极处理,及时查明漏水原因并采取相关措施,防止给楼下住户带来生活上的困扰、经济上的损失。同时,如因漏水给楼下住户带来财产损失,要主动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楼下住户也应理解楼上住户,漏水并非楼上故意为之,不能漫天要价或任由损失扩大。如漏水原因不明,双方要共同想办法。
商城法院将秉承“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司法理念,持续深耕诉源治理工作,强化为民情怀,聚焦民生关切,真正化解当事人的心结,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商城县人民法院 杨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