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建昌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安全生产月”普法宣传进企业活动

发布时间:2024-07-28 09:44:15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刘生

在全国第23个“安全生产月”来临之际,为深入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持续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提高公共交通领域安全生产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共交通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日前,辽宁省建昌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前往建昌县瑞通公交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月”普法宣传进企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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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检察官向企业负责人详细了解公交场站管理、车辆安全例检、新能源电动车充电、新能源充电设施、消防安全设施、应急措施、公交线路设置等情况,现场赠送经营普法宣传手册。通过实地查看、详细交谈、查阅相关工作台账等形式,了解公交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强调企业要切实履行好安全主体责任,做好场站管理、应急值守、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严格执行车辆安全例检制度,加强对驾驶员安全教育和管理,狠抓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确保群众出行方便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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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是民生大事,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建昌县人民检察院将依法能动履职,强化与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推动形成安全生产领域溯源治理合力,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方位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与此同时,继续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以高质效履职办案为牵引,持续推动“八号检察建议”走深走实,切实提升民生温度,为企业安全生产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