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令人忧 入户援助抚民心

发布时间:2024-09-06 15:01:23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吴一凡

2024年 6月 25日,刘某某在东双河镇东双河大桥由南向北步行横过道路时,被甘某某驾驶一辆两轮电动车(属于机动车范畴)撞倒,造成刘某某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本次事故经交警认定甘某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刘某某负事故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刘某某被送往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抢救,经医生诊断,刘某某颅脑损伤和身体肋骨、腰椎体等多处骨折。在医院住院治疗44天后,刘某某因为无力支付费用而被迫出院回家。医嘱建议刘某某术后三月后视复查情况决定能否下床活动,全休三个月,陪护一人。

刘某某和甘某某因为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委派其亲属到东双河司法所寻求法律援助,东双河司法所又与浉河区法律援助中心联系。法援中心在了解刘某某已经72岁并且卧床在家的情况后,决定立即启动“绿色通道”。8月23日,浉河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东双河司法所工作人员带领律师来到刘某某住处,现场为刘某提供法律咨询、办理法律援助手续,并与刘某签订代理协议和授权委托书等法律文书,将审批环节和办案环节一次性办理,尽最大可能为受援人刘某减少奔波,引导刘某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法律援助上门服务不仅仅解决的是群众的实际问题,更能让他们感受到法律援助的温暖和力量。下一步,浉河区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创新服务方式,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让更多人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和人文关怀。(作者:周垒坡,浉河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