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注意!直播带货刷好评 可能涉嫌非法经营

发布时间:2024-09-14 14:57:52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吴一凡

“真的好用,用了一次就爱上,不是托”

“只想买来试用一下,没想到挖到宝了”

你是否在直播间中

看过这样齐刷刷的评论?

甚至被评论“种草”

注意,注意!

有些“满分好评”、高额交易量,

可能是“刷”出来的。

案情回顾

2023年8月,方某从其微信好友处购买了一款群控软件,伙同谢某使用该软件自动化、批量化控制其事先购买的300多部二手手机,使用其和谢某亲友的身份信息注册了100余个抖音账号进入短视频平台直播间刷人气。同时根据直播间主播给其发送的话术及要求,通过对接平台网站为从事点赞、刷评论、涨粉、举报的同行 (行话称“网络水军”)提供“货源”,并从中赚取差价。经鉴定,从2023年8月15日至同年12月4日,方某、谢某共非法获利18万余元。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方某、谢某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批量操控软件,向他人有偿提供发布虚构的评论、点赞等服务,扰乱了市场秩序。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方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以被告人谢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官说法

随着网络直播、社群营销等新业态的发展,部分“网络水军”又在互联网干起了“增人气”“充人头”“刷好评”“推广引流”等行为。这种采取不正当手段打压竞争对手的行为,既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也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更危害了文明诚信的网络环境。

驿城区法院在此提醒,在电商经营中,商家应当秉持诚信经营原则,恪守法律底线,以合法手段提升产品销量,获得消费者好评;在购买网络商品时,消费者也要擦亮眼睛,如果发现此类违法违规行为,可依法向相关平台或管理部门及时举报。(案例来源:刑事审判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