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不能触碰的法律红线
发布时间:2024-09-25 10:14:24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吴一凡犯罪嫌疑人张某任某银行营业员若干年,后升任该行副某支局支局长。八年期间,为了完成个人吸储任务,借此达到晋升的目的,他多次通过挪用银行储户资金并给付储户高额利息的方式进行吸储,最后导致银行内部存款严重亏空。但是张某并未因银行亏空而停手,反而越做胆越大,不断通过银行系统查找大额储户信息或在社会上寻找大额储户,仍然以高额利息为诱饵继续吸引储户存款。最后导致该行存储资金亏空不断加大。
张某利用自身职务的便利,在客户办理存储业务过程中,瞒着储户私自进行取款操作,利用电脑语音提示储户输入账户密码,储户按照语音提示操作输入密码后,张某将存进银行的资金转出到自己控制的关系人账户中。完成上述操作后,用空白纸张打印取款记录并销毁,然后将只显示存款业务的存单、存折等凭证交给储户,储户便误以为存款已存入银行。事后张某再通过操作关系人银行卡、将卡内资金用于支付储户高额利息及自己购置房产等。犯罪嫌疑人张某利用自身职务上的便利,通过侵吞、窃取等手段,将储户资金长时间支付高额好处费和供自己挥霍,造成银行重大财产损失,其行为已涉嫌严重职务侵占罪。张某也因此收到法律的公正制裁!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务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根据张某的案例,当地公安局总结如下工作心得和做法,分享出来,提醒公众如何防范职务侵占犯罪:
一、企业层面
1.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明确职责分工:清晰界定各个岗位的职责范围,避免职责交叉和权力集中。例如,将财务部门的出纳、会计、财务主管等岗位的职责明确区分,出纳负责资金的收付,会计负责账务处理,财务主管负责审核和监督,形成相互制约的机制。
规范审批流程:对于重大资金支出、资产处置等事项决策,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和流程,确保每一项决策都经过适当的审批和监督。比如,一笔大额采购支出需要经过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企业领导等多层审批,防止个人擅自决策。
加强内部审计: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业务流程进行审查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应独立于其他部门,具有足够的权威性和专业性,能够及时发现潜在的风险和问题。
2.强化财务管理
严格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对资金的收支、存储、使用等环节的管理。实行资金收付的分离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例如,出纳负责资金的收付,会计负责账务记录,两者相互监督。
规范财务记账:保证财务账目清晰、准确,及时记录每一笔收支。财务人员应按照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制度进行记账,不得随意篡改账目或隐瞒收入。
定期进行财务盘点:对企业的资产进行定期盘点,核实资产的实际数量和价值与账目是否相符。如对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等进行实地盘点,防止资产被侵占或挪用。
3.加强员工管理
开展培训教育:定期组织员工参加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职业操守。通过案例分析、法律讲座等形式,让员工深刻认识到职务侵占犯罪和挪用资金犯罪的危害及后果。
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制定合理的薪酬福利制度和绩效考核机制,激励员工积极工作。同时,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形成有效的约束。例如,对发现有侵占或挪用资金行为的员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
二、个人层面
1.增强法律意识
学习法律知识:了解职务侵占犯罪和挪用资金犯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明确自己的行为边界。可以通过阅读法律书籍、参加法律培训等方式,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
树立正确价值观:坚守职业道德,不被私利诱惑。要明白通过合法途径获取财富才是长久之计,违法犯罪行为最终会给自己带来严重的后果。
2.加强自我约束
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在工作中,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例如,不擅自挪用企业资金、不私自处置企业资产等。
自觉接受监督:积极配合企业的内部监督机制,主动接受上级领导和同事的监督。如果发现自己或他人有不当行为,应及时向企业和相关部门报告。(辽宁省凌源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