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安溪民二庭“三化”促破产案件快速办理

发布时间:2024-10-18 09:46:04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吴一凡

近年来,福建安溪法院民二庭依托“党政支持”+“府院联动”机制,探索破产案件“三化”办理,促破产案件快速办理,提高破产审判质量,实现了破产案件审判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是案件办理多元化。破产案件办理模式从传统模式的承办人一手包办,转为更高效的“承办人+破产管理人+其他职能部门+社会公众”的多元运行模式,在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探索多角色共同参与的新方式。

二是案件管理专业化。聘请专业团队担任破产管理人,协助人民法院进行破产案件的办理和推进。在对管理人进行调查问话时,认真核查身份和资质,严谨、细致交代各类事项并做好笔录,给予破产管理人充分的自主权去推动后续工作。与破产管理人保持密切联系,随时跟进、提前对接、及时提醒、实时监督管理人工作进度。

三是府院联动常态化。政府各个职能部门与法院破产审理团队,双向互动,多方共同建立的常态化协同配合机制。由人民法院负责共同协调,政府相关部门针对破产管理人在尽职调查中遇到的如税务申报、资质注销等难题以及破产案件管理人报酬保障等方面提供必要的协助,从而为破产案件的有效、高效、实效化办理提供必要的物质和制度保障。(黄晓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