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晋江法院开展“追薪”专项行动 执行金额43.8万元
发布时间:2025-03-05 10:30:40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吴一凡日前,为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人民法院开展“追薪”专项执行行动,重点攻坚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确保农民工安“薪”生活。本次行动邀请晋江市人大代表张秀念、晋江市政协委员施丹凝全程见证执行。
暖民心:让执行更有温度
据悉,2024年4月,唐某入职泉州某体育用品公司担任产品成型管理。因工资多月未发,唐某于同年11月申请劳动仲裁,并获裁决:泉州某体育用品公司应支付唐某工资10640元。经多次讨要无果,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多次电话督促某体育用品公司及时履行,被执行人均以尚未收到货款为由百般推脱。
行动当天,执行干警到达泉州某体育用品公司办公地点,当场找到该公司法人李某,并出示手续准备对其实施拘传。李某慑于执行压力,当即表示愿意履行并当场全额支付完毕,该案得以顺利执结。唐某对执行干警感性地说道:“我的手是冷的,但心却是暖的,真的谢谢你们。”
亮实招:让执行更有速度
本次行动中,有一起涉众型劳动争议纠纷——9名工人在晋江某鞋材公司从事硫化工工作,因工资多月未发,经劳动仲裁裁决:晋江某鞋材公司应支付9名工人工资共计214364元。由于某鞋材公司未能履行法律义务,2025年1月8日,9名工人向晋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鉴于该案申请执行人较多,申请标的金额较大,为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执行干警迅速行动、倾力执行,第一时间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对其名下财产情况进行查控,联系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配合执行。
行动当天,执行干警前往企业现场走访,经实地了解该企业目前处于停产停工状态,某鞋材公司未能支付任何款项,晋江法院决定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予以司法拘留十五日。本案从立案执行到司法拘留不到十天,快立快执成效获得申请执行人一致肯定。
出重拳:让执行更有力度
在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中,韦某是晋江某汽车配件公司汽配操作工,2022年6月9日,韦某在操作机台时右手大拇指不慎被机台压伤,经诊断为右拇指近节指骨骨折,经鉴定为劳动功能障碍等级伤残十级。本案经晋江法院、泉州中院判决,晋江某汽车配件公司应赔偿韦某95184.33元。判决生效后,韦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而后,执行干警经多方查询未能发现晋江某汽车配件公司名下尚有可供执行财产,同时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拒不配合调查,态度恶劣。行动当天,执行干警直接奔赴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住所,张某仍拒不支付赔偿,晋江法院直接决定对张某予以司法拘留十五日。
本次专项执行行动共计拘传到位被执行人17人,司法拘留9人,促进执结案件6件,执行和解3件,执行到位金额43.8万元。据统计,2024年以来,晋江法院共执结劳动争议、追索劳动报酬、工伤保险待遇纠纷等涉民生案件共415件,执行到位金额2492.1万元,有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参与此次专项执行行动,深切体会到执行工作不易,千方百计只为让农民工兄弟安‘薪’,天气虽冷,人心却暖,为执行干警点赞!”张秀念说道。
下一步,晋江法院将持续加大农民工工资案件等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力度,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换取晋江人民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晋江法院、苏雄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