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沧:这份检察建议激活“信用修复链”
发布时间:2025-03-05 13:08:10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吴一凡“感谢检察机关为我解决了一个大难题,现在公司信用得到了修复,接下去可以轻装上阵了。经过检察官的耐心解释,我也明白了有些事是我的误解……”近日,在多方共同努力下,王某的这起行政争议得此成功化解,圆满画上句号。
时间拉回2024年。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注意到,某行政机关在一起行政非诉执行案中可能存在未能充分履行职责的情形,遂依职权启动监督程序。
发展受阻争议何解
经调查,某家禽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禽公司”)在2012年至2014年期间,未经批准占用农用地违法搭盖鸭棚。
2017年8月,行政机关对家禽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其自行拆除违法搭盖的鸭棚,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缴纳罚款。家禽公司缴纳罚款后并未对鸭棚进行拆除,后行政机关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8年3月,海沧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
“收到行政处罚书后,我们交了罚款,但是一直没有拆鸭棚。我本想拖拖看,后来行政机关也没有来强制拆除。2019年,公司经营规模缩小,又考虑到此前的处罚,我就把鸭棚拆了,土地也归还给了村民。”王某回忆道。
王某本以为鸭棚拆除后,这件事情也便告一段落。但他未曾想到的是,这次行政处罚在网上形成的行政裁判记录,让公司在其后的投资经营过程中遇到一些问题。
2023年,公司在一次投标中因征信问题被筛除;2024年,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再次由于征信问题导致审核无法通过……王某认为其公司出现的征信问题是行政机关长期未结案造成的,故对行政机关产生不满。
调查核实锚定症结
案件受理后,检察官调阅卷宗材料,并多次与区法院、行政机关沟通,梳理案情并核实查明:2019年,该公司自行拆除违法搭盖的鸭棚后,行政机关未及时开展现场核实工作。截至区检察院立案前,案涉行政处罚案件未执行完毕结案,行政机关也未及时向区法院反馈执行整改情况。
据此,区检察院认为行政机关在执行过程中未充分履行职责,存在执行法院生效裁定不到位的情形。2024年8月,检察机关依法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随后,行政机关答复,在核实情况后,已对该案执行结案并将执行情况函告区法院。
行政处罚虽已执行结案,但家禽公司的征信问题仍未解决。承办检察官了解到,行政裁判记录通常会成为金融机构、投资方等单位评估企业信用状况的关键依据。然而,上述单位往往无法准确获取企业行政裁判的原因以及履行情况等具体信息。
因此,家禽公司因违反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相关行政裁判文书网上公示导致信用评级下降才是其融资经营受阻的关键诱因。
多措并举事心双解
为了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让纠纷止于未发、化于萌芽,海沧区检察院召开行政检察调处会,协调政企双方共同商讨信用修复措施。经沟通协调,该检察院引导家禽公司通过法律途径及特定程序向法院提出对已公开的法律文书进行隐名处理的申请,行政机关也为其出具了案件已执行结案的情况说明。
最终,案涉强制执行裁判文书完成隐名处理,公司信用得到了有效修复。
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对于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助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海沧区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多元化解争议,实现“事了案结”“事心双解”。(海沧区检察院:郑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