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放心消费满意度连续三年上升
发布时间:2025-03-07 13:05:48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吴一凡去年以来,浙江以“放心消费在浙江”建设为总牵引,不断优化消费环境,提升消费者信心,促进市场经营主体良性发展,不断激发市场活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去年一年,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57亿元,全省消费者满意度指数为90.46,连续三年上升。
驱动消费引擎,优化供给质量,浙江不断为消费注入“强心剂”。去年,浙江省政府出台深入实施“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意见,并列入该省“8+4”经济政策体系。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牵头29个省级部门,对标对表优化消费环境,推动消费供给提质升级。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强化源头监管,着力整治服务行业的“霸王条款”,提升服务消费质量;严格查处消费市场上美容美发价格违法、食品安全、保健品虚假宣传等突出问题。指导整改“问题”格式条款820条,依法清除“霸王条款”179条;共查处401起保健品违法案件,罚没1265万元;检查电子计价秤9.1万台,查处不合格秤2272台。
在提升消费供给品质强化源头监管的同时,浙江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锚定“打造消费环境最优省”目标,聚焦放心消费扩容,实施消费单元培优行动。充分运用金融赋能、信用激励、流量扶持等手段,动态培育了一批放心商店、放心网店、放心餐饮、放心民宿、放心金融和通信网点等放心消费单元,放心消费商圈(街区)486个,完成635家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放心消费覆盖了吃、穿、行等行业领域,全省消费环境实现全面升级。
浙江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同时,不断强化退换货保障,以此撬动消费者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引导符合条件的放心消费单元作出无理由退换货承诺,部分商家带头推出“异地异店无理由退货”和“60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全省发展异地异店无理由退换货承诺单位数量占到长三角地区的40%以上。同时,提升消费投诉调处能力,推广ODR(在线纠纷解决)机制,提高调解效率。目前,全省有10320家企业加入ODR,去年全省自行化解消费纠纷64.79万件,有效增强消费者信心和消费意愿。
浙江还以省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办公室出台《浙江省放心消费单元建设指引(试行)》,鼓励引导商家以公开承诺“六个放心”(安全放心、质量放心、计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为基本标准,建设成为放心消费单元,实现经营主体自律。实施金融赋能,农商银行向2.71万家放心消费建设单位发放“放心贷”1300.31亿元,为企业商家节约利息成本超1.6亿元。实施行业联动,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放心消费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实现省域全覆盖,全省已有85对服务区参与商品服务“同城同价”承诺;有54对服务区实施“先行赔付”制度,嘉兴、衢州、舟山等地实现“先行赔付”全覆盖。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目前,放心商店、放心餐饮、放心网店、放心景区、放心市场遍布浙江各地,从山野露营到围炉煮茶,从创意市集到沉浸式文旅,从“百县千碗”到“霸榜美食”,一系列消费场景迭代出新、硬核出圈。放心消费建设已覆盖30余个行业领域,成为“浙里”消费常态。(曹荣辉、罗金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