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对立统一规律 进一步深化和提升企业纪检监察工作

发布时间:2025-03-25 14:43:33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吴一凡

对立统一规律作为哲学的核心规律之一,为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科学的思维范式和实践遵循。它要求我们在处理问题时,既要看到事物的对立面,也要看到它们之间的统一性,从而在对立中寻求统一,在统一中把握对立,实现事物的和谐发展。

一、“严管”与“厚爱”:刚柔并济正作风

“严管”与“厚爱”构成对立统一的关系,二者虽看似矛盾,实则相辅相成,共同服务于企业良好作风的塑造。这深刻体现了质量互变规律。“严管”是对违纪行为零容忍,通过严格的纪律约束、严厉的监督执纪,为党员干部和职工划出行为红线。在煤炭销售、物资采购、工程建设、选人用人、招投标等关键领域,对违规操作、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行为坚决打击,一经查实,绝不姑息,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从质量互变规律来看,这些违规行为的发生,起初可能只是一些小的不良行为习惯,这是量变的积累,通过“严管”制止,及时阻断这种量变的积累,将“质变”扼杀在萌芽状态,维护企业的正常秩序。

“厚爱”则体现为对干部职工的关心爱护,注重容错纠错,保护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要精准甄别失误与违纪,对于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无意过失,予以容错,通过谈心谈话、教育引导,帮助他们汲取教训、改进工作,鼓励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激发创新活力。这一过程同样符合质量互变规律,当职工因缺乏经验而出现小失误时,如果一味苛责,可能会让他们畏缩不前,失去创新的勇气;而合理的“厚爱”容错,能让干部职工在小失误中不断积累经验,实现从量的积累到质的飞跃。

二、“破”与“立”:标本兼治反腐败

在企业反腐败斗争中,“破”与“立”紧密相连,同时也契合质量互变规律。“破”是破除旧有积弊,以雷霆手段查处腐败案件,净化企业政治生态。对企业中存在的权钱交易、违规招投标、虚报冒领等腐败行为,深挖细查,一查到底,彰显反腐败的决心和力度。这些腐败行为是长期不良风气和错误行为不断积累的结果,是量变引发的质变。通过“破”,对这种质变进行强力扭转,打破腐败的恶劣局面,让企业回归正轨。

“立”是建立新风正气,通过以案促改推动制度建设。每查处一起腐败案件,都要深入剖析案件背后的制度漏洞、监管缺失等问题,有针对性地完善制度,扎紧制度笼子,让权力在制度的轨道上运行,从根源上减少腐败滋生的土壤。从质量互变角度看,制度建设是一种质的提升,通过完善制度,改变过去权力运行不规范、监督不到位的状态,以制度的质变去约束权力运行中的行为量变,防止新的腐败问题产生。同时,加强廉洁文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文化氛围,使廉洁理念深入人心,引导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廉洁纪律。廉洁文化的建设也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通过持续的文化熏陶,让廉洁意识在职工心中逐渐积累,最终实现职工思想和行为的根本转变,形成良好的廉洁风气。

三、把握平衡: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行稳致远

在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中,把握“严管”与“厚爱”、“破”与“立”的平衡是关键,这也涉及质量互变规律的应用。过于强调“严管”和“破”,可能导致干部职工畏首畏尾,缺乏内生动力,这是因为过度的“严管”和“破”打破了原有的平衡,使得干部职工不敢尝试新事物,也就难以推动企业发展的质的飞跃;过于侧重“厚爱”和“立”,则可能使纪律松弛,腐败现象反弹,这是因为缺乏足够的“严管”和“破”去遏制不良行为的量变,导致腐败问题再次滋生,破坏企业良好的发展态势。

纪检监察干部要依据具体情况,精准把握尺度,做到宽严相济、破立结合。在日常工作中,持续关注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和工作表现,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做到早发现、早处理。这其实就是在把握质量互变的节点,在不良行为尚处于量变的萌芽阶段就进行干预,防止其发展成严重的违纪违法问题。在制定政策和开展工作时,充分考虑企业发展实际和职工利益诉求,确保纪检监察工作既维护纪律严肃性,又能促进企业发展、凝聚人心,实现煤矿企业在健康轨道上的持续发展,完成从稳定发展的量的积累到高质量发展的质的提升。

对立统一思维贯穿于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通过平衡“严管”与“厚爱”、“破”与“立”,能有效整治作风问题、打击腐败行为,提升监督执纪问责的科学性和实效性,为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高效运营提供坚实保障,助力煤矿行业在新时代实现高质量发展。(陕西彬长小庄矿业有限公司、郭萌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