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永安:一体抓实“三个管理” 推进更实“检察之为”
发布时间:2025-03-26 11:05:09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吴一凡近年来,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认真贯彻落实《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通过构建管理体系、案件全流程监管、创新评查机制、落实责任要求,积极推动“三个管理”落地见效。
以业务管理为统领,确保检察工作方向明确。构建“大管理”格局,促进宏观管理、自我管理、专门管理融合发展。永安市检察院加强对重点领域、多发类案、案件特定环节的质效分析,优化业务质效分析研判,强化检察长和检委会对检察业务的统筹管理;深化跨部门协作联动,就类案易发的程序违法、法律适用错误等问题进行通报、反馈,提升类案监督质效;建立分析研判、案件流程监控、质量评查和业务数据监管有机结合的常态化工作模式,形成各监督环节有序衔接、互为补充的监督管理格局。
以案件管理为抓手,促进检察履职效果提升。健全优案培育机制,优化案件全流程监管。以“燕安有我”品牌建设为抓手,永安市检察院进一步更新案例培育理念,实现从“办了案”向“将案件办成典型案例、办成指导性案例”的思维转变;打破部门壁垒,优化案件受理机制、轮案规则,实现特定类型案件跨部门办理、员额检察官“四大检察”案件全类型办理;完善检察官联席会议工作,充分发挥其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把脉问诊”作用;探索开展业务部门兼职监管和案管部门专职监管、案件综合监管和专项工作监管相结合的案件流程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效率。
以质量管理为手段,实现高质效办案价值追求。创新评查机制,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框架。永安市检察院探索开展重点案件集中评查评议制度,对重点案件由全体员额检察官评查后进行集中评议,评定评查结果;探索开展特定类型案件专门评查制度,对综合履职的特定类型案件,由案件所属部门牵头组织评查,规范案件办理标准;探索开展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部门、员额交叉互评及联席评查制度,提升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评查质效、评查比例。强化管理结果应用,提升运用刚性,将管理成果与追责惩戒、业绩考评相衔接,倒逼、促进检察干警高质效办案。
以队伍建设为支撑,提升“高质效”履职素能。以山海协作、岗位练兵、推门听庭、优秀法律文书评选等为依托,永安市检察院在“赛、练、比、拼”中培养一专多能的全科检察官;引导干警加强类案分析,促进检察理论研究反哺案件质量提升;分业务条线建立专业化办案团队,扎实推进高阶段检察官助理工作,推动检察业务向精优迈进;做实做细纪律教育,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常态化做好“三个规定”记录核查和案件倒查,着力推进从严管理。
下一步,永安市检察院将坚持干字当头、实字为先,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进一步强化政治引领,抓实科学管理,锻造过硬队伍,推进检察一体化建设,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为三明检察工作现代化多出经验、多作贡献。(永安市检察院、蒋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