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平检察:为获高薪偷渡境外 从事诈骗定罪获刑

发布时间:2025-03-26 11:05:09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吴一凡

2024年12月23日,由福建省龙岩市漳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经漳平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李某苹、李某犯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数罪并罚,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至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2.3万元至1.5万元的刑罚。

2020年3月,李某苹、李某受境外高薪招聘诱惑,在他人(另案处理)邀约下,先后与他人结伙偷渡至缅甸。到达缅甸某诈骗窝点后,李某担任诈骗小组组长负责监督,李某苹为小组成员,通过使用社交软件与客户聊天,实施淘宝刷单返利类诈骗活动。

据悉,2018年至2019年期间,李某苹通过伪造虚假出入境事由骗取出入境证件或偷渡等方式,多次到老挝、缅甸等诈骗窝点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据统计,李某苹累计参与诈骗时长约15个月,李某累计参与诈骗时长约2个月。

漳平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李某苹、李某在境外诈骗犯罪窝点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累计时长超30日,其行为已涉嫌诈骗罪,且二人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结伙偷越国(边)境罪,已涉嫌偷越国(边)境罪。结合二人自首、认罪等情节,漳平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漳平市检察院:刘诗嘉、陈小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