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长汀检察以高质效案件管理驱动办案质效提升

发布时间:2025-03-28 09:34:01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吴一凡

高质效案件是办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始终坚持高质效导向,在充分发挥业务数据宏观分析研判功能的同时,进一步做实微观层面的案件质量评查,以高质效案件管理促进案件高效办理。

助推轻微刑事案件驶入“快车道”

案件管理部门通过收集、汇总、分析数据发现,近年来办理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的轻微案件超过办案总量的90%。结合本地刑事案件发生态势,联合县公安局、法院联合会商达成一致意见,将危险驾驶、盗窃等案高发频发但案件事实清楚的案件纳入速裁案件办理范围,推动轻刑案件驶入“快车道”,以范某某危险驾驶案为例,从受理到判决仅用7天,展现出速裁程序的高效。2024年以来,速裁程序出席法庭约占出庭总数的40%,大大推动案件办理全程提速。

在案件流转上按照政法委工作部署要求,全面加强线上卷宗文书的审核工作。同时,政法大数据智能化协同平台对收送案工作、电子卷宗流转过程中节点信息保全,检察人员在每一个办案环节的操作全程留痕,及时、准确、规范受理、流转案件,提高办案效率,节约司法资源。

案件办理驶入“快车道”,律师阅卷也要“加速度”。案管部门积极推动“现场阅卷+互联网阅卷+异地阅卷”的多元化服务体系,让“数据跑”代替“律师跑”,2024年以来完成互联网阅卷14次,保障阅卷成功率100%,切实提升律师阅卷工作效率。

筑牢案件质量“防火墙”

要做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不仅要有高效,更要有高质量。长汀县检察院始终把案件质量作为检察工作“生命线”,建立《长汀县人民检察院案件评查制度》,制定案件评查工作计划,近年来开展常规案件质量评查8次,评查案件300余件,对撤回起诉、捕后不诉等重点案件评查30余件。此外,还对评查过的案件开展再排查、再剖析,确保整改全面落实到位。

充分发挥外部监督职能,拓宽人民监督员有序参与和监督执法办案等活动渠道,2024年以来全年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办案活动64场次,十种监督方式全覆盖,使人民监督员全方位有效监督“四大检察”成为常态。

推进检察听证工作走深落实,全面落实“应听证尽听证”要求,检察听证工作已经成为一项日常性工作,2024年以来对55件案件开展听证活动,拓展录播听证新形式,积极提升检察工作新质效。

打上数据质量“预防针”

业务数据质量是业务数据宏观分析研判的基础,直接影响检察工作决策部署效果。案管部门聚力把业务数据搞精准,严格按照《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填录标准和说明》进行信息填录。明确业务部门和办案检察官是数据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严格落实“谁办理谁录入,谁录入谁负责”,按照“应填尽填”的原则,更新案卡填录理念。

借助系统优势,全面提升数据监管质量。案管部门熟练运用检察业务统计系统,结合省院、市院下发的核查要点,建立常态化每日一核查、每日一反馈、一日内整改的业务数据监督模式,对案件信息进行审核检查、修正补录,并将发现的问题整理成《流程监控提示函》,发到案件相关责任人。建立与业务部门干警的业务联络群,对监控的案卡填录情况进行通知、提醒,对影响业务数据质量的漏填、错填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

下一步,长汀县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将聚焦案件管理中心的“中枢职能”定位、继续发挥服务、监管、监督职责,以高质效的案件管理为高质效的案件办理保驾护航。(长汀县检察院:林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