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非法生产、销售窃照专用器材 福建新罗检察依法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25-03-28 09:34:01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吴一凡近日,经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杜某某因犯非法生产、销售窃照专用器材罪被新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2024年8月,公安机关查获朱某某(另案处理)持有并使用的改装手机,经鉴定,该手机为窃照专用器材。经查明,被告人杜某某长期以来通过微信等网络方式推广窃听、窃照装置销售、安装业务,其承接了朱某某购买、安装窃照装置的业务需求,将一隐形摄像头安装在该部手机上,并向朱某某出售相关软件收取安装、使用费,以此从中非法获利共计2万余元。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杜某某为谋取非法利益,非法生产、销售窃照专用器材,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第一款,应当以非法生产、销售窃照专用器材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基于杜某某认罪认罚、积极退赃等情节,新罗区检察院提出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被采纳,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新罗区检察院:赵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