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挖金佛”骗局 福建长汀检察依法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25-03-28 14:17:12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吴一凡

近日,经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吴某某因犯诈骗罪被长汀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9000元。

2024年10月上旬,被告人吴某某向被害人马某某谎称自己为一名台湾老板所派,为寻找多年前埋藏在某寺庙附近的值钱物品。为取得被害人的信任,吴某某将事先准备好的伪造支票给被害人看,并承诺事成后给被害人一百万元。

后吴某某趁被害人不备将事先准备好的一个金色铁制佛像藏在挖掘处,由此让被害人误以为挖出了金佛。挖出金佛后吴某某又以取款五百万元手续费不足为由,向被害人借款一万余元,后吴某某让被害人将借款转交给丘某某,将被害人载回家中后便借故离开,向丘某某要到钱款后便逃离。

案发后,长汀县检察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长汀县检察院、陈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