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 巡回法庭普法忙
发布时间:2025-04-11 14:21:36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吴一凡“请大家保持安静,今天审理的是李某某诉甲公司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一案。该案是在土地发包承包过程中常见的租金给付类矛盾,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提到的争议点和矛盾点,也是大家在以后的生产生活中需要避开的风险点,可供大家参考。接下来我们开始庭审。”
石牛乡某村村部会议室传来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在永丰法庭法官危晔主持下案件正式开庭审理。
“我的诉求就是要求甲公司先履行合同,将剩下十年的租金和流转费用付清!”李某某语气坚决。
“合同第一阶段的租赁期为二十年,甲公司在前期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十年的费用,后由于李某某阻工等行为导致我们工程建设缓慢,请求法庭驳回李某某的诉请!”甲公司代表也不甘示弱。
双方针尖对麦芒,在法庭上寸步不让。
承办法官有条不紊组织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开展法庭辩论,偌大的会议室坐满了旁听的群众,聚精会神听取双方发表的意见,三个小时眨眼而过。
“合同签订的基础是双方互信,由于种种过往,一方阻碍施工,一方不继续付款,导致现有合同未能继续履行。《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双方应摒弃成见双向而行,争取以最小的损失实现双方利益共赢。双方在法庭上已经详细表达了自己的诉求,法庭将择期宣判,现在休庭。”
“原来开庭是这样开的,双方都能平等的表达自己的想法。”“这个案情越辩越明,我们心理就对类似的情况有个底,巡回法庭进村还真是普法的好方式。”“希望这个案件早日解决,这样我们剩下十多个人的问题也能参照着解决了。”旁听群众纷纷议论道。庭审结束后,法官又趁村民齐聚之时,现场普及常见的涉农、邻里、家事等法律知识。
法官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巡回审判通过就地审理、现场普法让群众直观理解法律适用,发挥示范裁判作用,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双峰法院下一步将以多元方式开展巡回审判,将法庭搬到群众身边,实现司法为民零距离,力促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罗红光、王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