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人借条上签名 需承担责任吗?
发布时间:2025-04-15 09:31:25 | 来源:中新网福建 | 作者: | 责任编辑:吴一凡在他人借条上签名,没有注明是否属于共同借款人,也没有载明是保证人或是见证人,应否承担还款责任?近日,连江法院审理了一起因签名引发的民间借贷纠纷案。
黄甲与黄乙系同村关系。2020年8月26日,黄乙因需资金周转向黄甲借款50万元,并出具借条交黄甲执存,黄乙在该借条落款的“借款人”处签名并捺印,借条落款日期下方空白处有黄乙儿子黄丙签名及捺印。嗣后,黄乙未归还借款。2024年9月,黄甲向法院起诉,要求黄乙、黄丙共同归还借款及资金占用利息。
法院经审理认为,黄甲提交的借条及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据可以证明黄乙向黄甲借款50万元且款项已经交付的事实,黄乙应向黄甲归还借款本金50万元及相应资金占用利息。黄丙虽然在借条上签字,但未表明其签字的角色地位,黄甲提供的证据无法体现黄丙具有共同借款的意思,亦无法证明黄丙具有承担共同还款的事由,同时结合借条所载的正文中仅有黄乙向黄甲借款的内容及借条中黄丙签名捺印的位置与一般情况共同借款人签字的习惯不符,故黄甲要求黄丙对案涉借款承担共同还款责任,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因此,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法官说法:在民间借贷中,借条等债权凭证是证明借贷法律关系的重要证据,人们可能以借款人、保证人或见证人等不同身份在债权凭证上签名或盖章。然而,由于借贷双方可能缺乏法律意识或生活经验,签名时往往存在不规范的情况,例如未明确注明自己是借款人、保证人还是见证人,或在不了解法律责任的情况下随意签字,导致后续产生纠纷。
本案中,黄丙书写债权凭证时仅签名未标明身份,从而引发法律责任承担分歧。借条上的签名直接关系到责任承担与否的问题,不同身份意味着不同的法律责任。因此,提醒大家在发生借贷事实时,应尽量制作借款借据、借款合同等书面凭证,并注明签字人员的角色身份,如借款人、保证人、见证人等。若非借款人或无担保意愿,切勿随意签字,以免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同时,建议借贷双方保留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以防范潜在风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张炎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