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教育费用变“赌资”?一教师被判刑
发布时间:2025-04-16 14:56:13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吴一凡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但是有些老师却利用学生和家长的信任,将收取的考试费、学费用于赌博挥霍。近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职务侵占罪案件。
被告人朱某某系某民办学校教师。2023年3月至4月,朱某某利用担任班主任的职务便利,以代收考试费的名义通过微信收取了5名学生的考试费共计4600元。2024年4月至6月,朱某某利用担任班主任的职务便利,以预收2024年下学期学费为由,通过微信联系学生家长,收取31名学生学费共计91300元,并将本应交给学校的上述款项全部用于赌博机赌博、挥霍一空。学校发现后向公安机关报案,朱某某被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
鼎城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被告人朱某某被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
法官提醒,廉洁从业是每个劳动者的基本从业准则和规范,教师承担传道授业、立德树人的职责,更应恪守职业道德,杜绝侥幸心理。朱某某为满足一己私欲,利用学生及家长的信任,将本应上交学校的教育经费据为己有,不仅给学校财产造成损失,影响正常教学活动,而且严重背离教师职业道德,损害教师群体形象。(鼎城区人民法院:张晨、任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