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四个确保”做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发布时间:2025-04-18 14:08:40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吴一凡

近年来,大通湖区委、区管委高度重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区农业农村部门和各乡镇根据区里部署着力以“四个确保”推动相关工作。

一是建立离田档案,确保底数清。根据《大通湖区2024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方案》要求,村组上门入户确定农户秸秆处置意向,填写《大通湖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统计表》,统计离田面积,宣传禁烧政策。

二是引进秸秆综合利用企业,确保出路明。为降低秸秆禁烧工作阻力,推动秸秆“五化”利用,大通湖区引进秸秆综合利用企业2家并签订秸秆回收合作协议。目前,全区有秸秆综合利用操作流水线30条,农作物日处理能力面积达9000亩,秸秆日处理量达3000吨。

三是设置奖励机制,确保动力足。对秸秆离田回收率达到80%且没有大面积焚烧秸秆痕迹的镇给予5-20万元的奖励,对引进的秸秆综合利用企业新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达到1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照30万元/个的标准分三个年度给予奖补(每年10万元),对签订农作物收储协议且年度农作物秸秆完成收储量达5000吨(或2万亩以上)的企业,给予5万元的奖励。2024年未发生一起大面积无序秸秆焚烧事件。

四是构建秸秆资源信息平台,确保服务好。推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经纪人制度,由村级组织引入经纪人5人从事秸秆回收工作。各镇设置一个秸秆零时储运点,企业与经纪人及时对接,实现秸秆回收渠道畅通。通过该制度,企业和村组克服了离田不及时的不利局面,离田率同比上升20%,群众对秸秆回收的满意度明显上升。(李双建、刘宇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