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准“监督哨” 让基层干部既廉洁有担当
发布时间:2025-04-25 15:46:38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吴一凡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虚报冒领惠农资金、侵占集体资产等“微腐败”仍时有发生,成为基层群众“心头之梗”“切肤之痛”。近日,中央印发新修订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是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为校准基层监督哨提供了制度标尺。
靶向纠治顽疾,让监督哨“瞄得准”。《规定》聚焦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惠农政策落实、乡村工程建设等关键领域,列出40余项“负面清单”。明确禁止通过虚列项目套取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违规干预乡村工程招标等廉洁履行职责行为规范。例如,四川省某县纪委监委在专项整治中,就查处了某村支书通过虚构危房改造项目套取资金23万元的案件,正是依据《规定》第七条关于集体资金管理的规定精准发力。这种“清单式”监督让基层干部清楚“红线”所在,纪检监察机关也有了“照妖镜”。
整合监督力量,让监督哨“转得快”。《规定》第五条明确提出“整合监督力量,形成工作合力”,这在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得到了生动实践。该州相继制定了州及各县(市)纪委监委监督执纪执法片区协作机制,有效整合监督办案力量,监督检查、线索处置、案件查办量效齐增。2024年,通过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较上年增长80.58%。这种全面推行的片区协作联动监督模式,正是《规定》要求的县级纪委监委整合运用基层纪检监察监督力量的具体体现,这在云南省属于先行先试。
容纠并举激励,让监督哨“吹得响”。监督既要“咬耳扯袖”,也要“容错纠错”。《规定》在强化刚性约束的同时,第四条明确要求基层干部“提高为民服务本领”,为担当者担当。湖南省某县在查处某乡镇干部违规发放补贴问题时,发现其初衷是加快灾后重建进度,最终采取“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的处理方式。这种“精准问责”既维护了纪律权威,又保护了干事热情。数据显示,2024年该省乡村振兴领域信访量同比下降37%,印证了严管与厚爱结合的治理效能,也体现了从“有错”向“有为”的具体转变。
“锄一害而众苗成,刑一恶而万民悦。”要精准拍蝇打蚁,就要校准基层监督哨,以《规定》为纲织密制度笼子,用科技赋能提升监督质效,更要以“三个区分开来”激发干事活力。当监督哨既“长牙齿”又“有温度”,广大基层干部必将以清廉作底色、以担当为注脚,在乡村振兴的壮阔征程中书写不负人民的新答卷。(文山州纪委监委:李万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