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学用行”让党纪法规成为“护身符”
发布时间:2025-04-28 09:44:51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吴一凡党纪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戒尺”,是党员干部立身、用权、履职的“标尺”,更是抵御歪风邪气的“护身符”。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时代背景下,党员干部如何正确理解“护身符”的深刻内涵,将其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底气与智慧,是新时代党员干部必须答好的“政治必答题”。
在“学”中铸魂,筑牢思想根基,拧紧“总开关”。党纪法规看似划定行为“禁区”,实则是为党员干部标明干事创业的“安全区”,防止干部在复杂环境中“迷路”“失足”。从近年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看,许多干部堕落的第一步往往源于对党纪法规的无知或漠视,或是对党纪法规理解不透,在“人情往来”中越界,在利益诱惑前失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制度,既明确了“不可为”的底线,也标定了“必须为”的方向。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只有强化学习,学深悟透,善用纪律“护身”,才能在利益诱惑面前保持清醒,在风险挑战中守住底线。
在“用”中强基,严守纪律红线,常怀“敬畏心”。学习的目的在于运用,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在现实中,党员干部应将党纪法规与岗位职责结合起来,对照《条例》等法规建立“风险清单”,在权力运行中,恪守“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杜绝“家长制”“一言堂”;在利益诱惑前,牢记“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铁律,警惕“温水煮青蛙”的腐蚀风险;在服务群众时,践行“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宗旨,杜绝“吃拿卡要”“庸懒散拖”等作风问题。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到,党纪法规不是“稻草人”、“纸老虎”,唯有心存敬畏,方能行稳致远。
在“行”中致远,践行初心使命,勇担“千钧责”。党纪法规的最终落脚点在于服务人民、推动发展,党纪法规用得好,不仅能防风险,更能释放生产力,各级党员干部要将党纪法规的要求落实到具体行动中,切实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在履职尽责中彰显忠诚干净担当。面对复杂矛盾,要敢于“亮剑”而不“避责”;面对急难险重任务,要勇于“冲锋”而不“退缩”;面对群众诉求,要善于“破题”而不“推诿”,唯有以党纪为纲、以法规为尺,方能在实践中校准方向、把握分寸。当纪律意识转化为行动自觉,党纪法规这个“护身符”才能真正发挥作用,党员干部才能在“有所不为”中筑牢防线,在“大有作为”中彰显担当。
党纪法规的“护身”价值,不是为干部打造“无菌温室”,而是锻造干部抵御风险的“钢筋铁骨”。当前,改革进入深水区,更需要党员干部以“学”铸魂、以“用”强基、以“行”致远,方能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浪潮中站稳脚跟,在新时代的航程中行稳致远、破浪前行!(广南县纪委监委:陆毅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