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温情助高三少年迷途知返

发布时间:2025-04-29 15:45:36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吴一凡

“我只是想赚点零花钱,没想到结果这么严重。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请检察机关再给我一次重新改过的机会。”18岁的陈某面对检察官讯问时,真诚忏悔道。

2024年8月,陈某的朋友王某得知其缺钱,告知他有途径可以赚快钱,并谎称需要提供社保卡“一卡通”帮别人接收色情直播资金就行,并承诺事后给予陈某3000元好处费,陈某听后随即同意。

几天后,陈某在王某的陪同下前往银行将社保卡“一卡通”绑定自己的手机号,并将卡和手机交给了上线李某,由李某的朋友开车,李某使用陈某的卡“跑分”。上游直播资金(实为诈骗资金)到账后,李某将钱转入陈某的支付宝,再由陈某去附近商铺通过扫脸支付兑换现金,事后陈某获得好处费2000元。经查,陈某银行卡内接收上游诈骗资金共计15000元。

承办检察官在讯问时发现,陈某涉案时虽已成年,但仍是高三在读学生,且两个月后就要参加高考。在人生重要时刻却可能面临刑事处罚,陈某为自己的所作所为后悔不已,也对自己未知的前途忧心忡忡。

基于陈某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有自首情节,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且退赔了上游电信诈骗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谅解,承办检察官前往陈某所在学校,自行补充陈某学籍信息及在校成绩等材料,向陈某的班主任了解其在校一贯表现。考虑到陈某即将参加高考,检察官结合案件事实和从轻、减轻情节,依法拟对陈某不起诉,并决定召开听证会对不起诉意见进行公开听证。

2025年4月18日,蕲春县检察院就该案举行检察听证。会上,检察官对陈某的案件事实、拟不起诉理由及法律依据等进行了详细介绍,参与人员经过充分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陈某不起诉的意见,检察官遂向陈某宣告了不起诉的决定。

会后,陈某向检察官保证会吸取此次的教训,决不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并对检察机关给予自己重返校园、改过自新的机会表示感谢,同时表示自己将在未来两个月积极备战高考,争取获得好成绩。

在此,检察官提醒各位学子,切勿因贪图小利而被犯罪分子利用成为“帮凶”。只因一时的侥幸而误入歧途,不仅会毁掉自己的前程,还会面临牢狱之灾。学会拒绝诱惑,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别让今天的“小便宜”变成明天的“大代价”!(余梦亭、蕲春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