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茂和到闽清法院走访调研

发布时间:2025-05-06 10:29:11 | 来源:中新网 | 作者:叶凡 | 责任编辑:吴一凡

近日,福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茂和一行到闽清法院开展司法工作专题调研,通过实地考察、座谈交流等形式,深入了解法院工作情况,为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指导。闽清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洪波,闽清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林玫,省人大代表何希斌,市人大代表吴丽青参加调研。

聚焦法庭建设,融入社会综合治理

陈茂和院长一行首先实地察看了闽清法院东桥法庭,详细了解了法庭基础设施建设、办公环境、审判质效、调解工作等情况,并对长期扎根基层一线的法庭干警给予了充分肯定。陈茂和院长指出,人民法庭要更好地发挥前沿阵地作用,紧盯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充分研判辖区特色,加强与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司法所以及村委会等基层调解组织的沟通交流和协调联动,主动融入社会综合治理大局,做好司法服务乡村全面振兴的发展命题。

守护碧水安澜,深化闽台乡建乡创

随后陈茂和院长一行在闽江水口库区雄江段实地调研了闽江流域水生态司法保护和闽台乡建乡创工作。

闽江水口库区雄江段位于闽江中游,是水口水电站库区的重要部分,去年率先在闽江流域范围内实现养殖网箱全面清退。近年来,闽清县雄江镇坚决扛起治水兴水责任,在水资源保护、养殖网箱退养、渔民转产转业等方面,持续推动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同时,雄江镇充分发挥闽台乡建乡创力量,以“闽江水”“温泉水”两个水系为主脉络,打造乡建乡创经济带,带动更多台湾青年来福建学习创业,共同培塑闽台共建乡村新样板。

为进一步深化闽江流域生态司法保护工作,闽清法院发布闽江流域首份水环境《司法保护令》,构建司法嵌入式“河长制”的涉水生态环境纠纷大调解工作机制,在闽江流域开展生态保护巡回审判。同时,立足闽江流域唯一森林系统自然保护区水源涵养地生态价值功能,成立黄楮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司法保护专班,联合多部门搭建“梅好协商”多元共治机制。在海峡乡建乡创家园设立“闽清(雄江)闽台融合法律服务中心”,助力雄江镇从“库区小渔村”到“福州小洱海”的华丽变身。

陈茂和院长强调,闽清法院要更好地发挥司法保障功能,落实落细司法惠台政策,畅通与辖区内台企台胞的沟通交流,精准掌握台企台胞的发展诉求,推动涉台司法服务不断多元化、精细化。要立足闽江流域唯一森林系统自然保护区水源涵养地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两大生态价值功能,以“大生态”司法保护理念,全方位守护黄楮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司法助力雄江镇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胜势的特色文旅发展之路。

深耕“三分四色”,做实纠纷实质化解

在闽清县综治中心,陈茂和院长详细了解了闽清法院与综治中心的协同衔接机制,充分肯定了闽清法院探索“三分四色”多元解纷工作法的创新举措。他表示:要充分发挥司法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引领作用,持续深化“三分四色”工作法内涵,依托综治中心部门协同、系统集成的优势,推动诉调对接工作高效运行,做深做优先行调解工作,促进矛盾纠纷前端化解,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司法力量。

调研期间,林玫院长向陈茂和院长一行简要汇报了今年以来闽清法院主要工作情况,重点介绍了闽清法院对标福州中院“品质榕法”提升工程、“正气榕法”提升工程,结合辖区特色,以生态司法全方位守护黄楮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情况。(叶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