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外力”促好家风

发布时间:2025-05-21 13:58:16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吴一凡

党员干部的家风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加强党员干部家风建设,除深化道德认知、强化自律意识之外,还需要在明规矩、强监督、重考核上下功夫,实行有力有效的监督管理和激励约束,形成软硬兼施、双管齐下的道德制度体系,不断传导社会正能量、涵养时代好风尚。

明规矩增强“约束力”。“廉洁齐家”是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的重要内容之一,党内法规对家风建设明确划出了行为红线。对党员干部来说,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就是要将纪律和规矩意识应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落到平常,深学细悟、严格执行,在“防微杜渐”“积善成德”中广积“尺寸之功”。家风建设是涵养党风政风的切入点,为作风建设注入源头活水,要细化完善措施,为党员干部的“家务事”定规矩,形成更加系统完备、科学、可操作的制度体系,对纵容、默许亲属子女利用自己职权职务影响谋取私利的,进行严厉处分;对管理、约束亲属子女不严、不力的,进行严肃问责;对品行不端、违背家庭伦理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坚决予以调整,以硬性规定和刚性准则,打破“清官难断家务事”的历史困局。

强监督凝聚“协同力”。新时代赋予了党员干部家风建设以新的内涵,绝非其个人私德、私事和监督“盲区”。党的十八大以来,一系列反面案例表明,监督机制不健全是党员干部家庭美德失范的重要原因。对此,组织、纪检等相关部门要不断深化党员干部的监督工作,紧扣构建完善的监督体系,拓宽和运用好各类监督渠道,把对家风情况的检查有机融入其他检查之中,最大限度聚合党内外监督合力,注重党员干部“八小时”内外的学、礼、勤、诚表现,深入“家访”亲朋、邻居等“知情人”,鼓励引导群众开展日常监督,让党员干部的家风情况置于全方位、全天候的监管之下,并在反馈中读懂“欲言又止”、听明“言外之意”、看清“潜在风险”,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

重考核充蓄“作用力”。考核是推动事物发展的有力手段。强化党员干部的家风建设,就需要将其家庭美德作为评价干部“德”的一个重要指标,并向“能”“勤”“绩”“廉”延伸,拓宽至作风表现和生活细节。诚然,家庭美德存在内在性、模糊性和隐蔽性,很难在实践操作中把握好,面临着标准量化难、实践操作难等问题,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相关责任部门结合实际,加强在实践中探索创新、积累经验,深入了解党员干部是否正确对待养育之恩、芝兰之义、骨肉之情的现实表现,把握好“情有可原”,客观公正作出评价,并逐步探索形成可操作、易把握的客观原则标准。同时,要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把党员干部家风情况作为提拔使用、晋级、奖惩的重要依据,树立好鲜明导向,以推动新时代家风文化蔚然成风。(麻栗坡县纪委监委特约监督员:唐浩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