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标价误导消费 服务执法利企惠民

发布时间:2025-05-22 17:11:11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吴一凡

近日,漯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针对某充电设施企业收取电动汽车充电费用明码标价不规范的行为进行查处并督促整改。整改后,该企业服务费降幅达39%,市民充电成本明显降低,进一步减轻了群众出行负担。

政策明确:电费服务费应分离标价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充电费用应由“电费”和“服务费”两部分构成,其中电费严格执行国家规定政策,服务费则需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且需明码标价。

企业被查:合并标价误导消费者

调查发现,该充电运营企业为“图省事”简化了流程,将本应分别标示的电费(0.568元/度)和服务费(0.632元/度)合并标注为“1.2元/度”,扫码界面仅显示单一价格。此举导致消费者无法区分实际电费成本与经营性服务费,违反了明码标价规定,存在价格信息不透明问题,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立行立改:服务费下调近四成

经市场监管部门约谈并宣讲相关政策,该企业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改正违法行为:一方面在充电界面明确拆分电费(0.568元/度)和服务费(0.386元/度),保障用户知情权;另一方面主动将服务费从0.632元/度降至0.386元/度,降幅达39%。以一次充电50度为例,用户实际支付费用从60元降至47.7元,单次节省12.3元。

包容审慎: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鉴于当事人是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在收到《责令改正通知书》后能够迅速整改到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实施“四张清单”推进包容审慎监管规定》第七条第一款免罚条件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对当事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该企业负责人向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送去锦旗,“高效规范办实事热情贴心助发展”的金色大字体现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不仅有力度更加有温度。

长效监管:护航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将持续开展新能源汽车充电收费专项检查,严查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确保电价政策红利传导至终端用户。同时鼓励市民通过12315平台举报违规收费行为,共同维护市场秩序。此次规范收费行为将助力新能源汽车普及,为居民绿色出行减负增效。(供稿人:路可、周苏南 漯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