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深巷子的酒”成为违规饮酒“挡箭牌”

发布时间:2025-05-28 09:18:53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吴一凡

“酒香不怕巷子深”本是赞誉品质过硬的褒义谚语,但在浙江、山东、湖南、甘肃等地近期通报的违规吃喝案例中,有的干部以“工作应酬”“地方特色”为由,试图将酒精与人情、面子捆绑,甚至搬出俗语辩解。殊不知,纪律红线面前从未有“例外”,任何借传统之名行违纪之实的行为,都是对纪律的公然挑战。当前各地严查“四风”问题,正是要破除这种“酒桌文化”的歪风邪气,撕掉“习俗”“人情”的遮羞布,让违规饮酒无处遁形。

看似热闹的酒局,实则暗藏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的陷阱。当前严查违规饮酒和纠“四风”的形势下,一些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却自以为躲到深巷里吃喝,就能够安然无事,其实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需知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任何违规违纪违法行踪躲不过阳光下的正义监督。违规饮酒绝非小事,它不仅违反了党的纪律规定,更可能滋生腐败,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破坏社会公平正义。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到违规饮酒的危害性,无论在何种场合、何种时间,都必须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切勿在侥幸心理和模糊认识中掉入陷阱。

“酒香不怕巷子深”只能是故事,而不能是事故!当前,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定位,把治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背后“四风”问题作为重要切入点,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教育管理监督,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抵制违规饮酒等违法行为,带头遵守纪律法律,带头树立良好作风,既做到思想健康,头脑清楚,行为稳健,又做到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家人放心。

“酒香不怕巷子深”的谚语,本应是对匠心精神的赞美,而非违规违纪行为的“护身符”。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当下,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应时刻牢记:纪律面前无小事,规矩之中见担当。少一些“酒桌谈事”的敷衍和应酬,多一些“实干为民”的清醒与担当。只有这样,才能在严查和自律中切实维护党的纪律和形象,真正赢得群众的心,才能让巷子里的酒正常飘香,“酒杯里的腐败”随风飘散,社会氛围浓郁廉洁。(文山州纪委监委:李万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