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隆回县:“五项严招”过紧日子全面推进零基预算改革
发布时间:2025-06-05 15:11:37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吴一凡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既是对过去“基数+增长”预算编制方法的一项改革突破,也是真正把“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保证预算平衡的重要举措,更是提高资金配置效益的长远之计。“凡益之道,与时偕行”。近日,湖南省隆回县因时而进再次出台配套文件《关于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的通知》,通过“五项严招”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见行见效。
严格规范预算管理,将“零”的理念实践于行。一是优化预算编制分配。全面打破预算安排和资金分配“基数”和支出固化格局,严格遵循“先定事后定钱”原则,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安排预算。年中原则上不再单独审批工作和奖励经费,不新增一般性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支出预算,要求各部门不得向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提出工作经费请求事项。新增预算原则上通过以后年度预算安排。严禁在资金未细化分配到具体项目和单位前,将指标直接下达业务主管部门,严禁“以拨作支”将财政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或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聚焦县委、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动态调整专项资金支出方向,加大政策统筹、资金整合、工作协同力度,集中财力办大事。二是严明支出预算安排顺序。全面梳理县级可统筹使用的各项财力来源,严格按“三保”支出、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年度大事要事保障清单事项支出、部门必须开展的一般性事业发展支出,其他支出“五级”顺序安排支出预算。前序支出未足额保障的,不得安排后序支出。建立“三保”、专项债券资金专户管理制度,确保“三保”支出和政府债务付息支出有稳定的财力支撑,防范财政运行风险。三是硬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执行经人大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不得违反规定随意追加预算。统一全县社保缴费政策,严格按预算标准执行,禁止单位差异化缴费。规范预算调剂行为,不得随意调剂“三保”等刚性支出,不得年底突击花钱。强化预算执行与资金安排挂钩机制,对年初预算细化程度低、预算执行进度慢、支出管理不规范的资金,相应调减以后年度预算。要求各部门对本领域有关预算编制和执行结果负责,切实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四是大力盘活存量资金。进一步规范结转结余资金管理,除中央明确要求专款专用的经费外,部门人员经费、运转经费等基本支出原则上不予结转;项目支出当年无需使用的可提前收回预算,确有必要的最多办理一次结转;其他结转结余资金全部收回预算。规范开设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未按规定备案登记设置的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视同“小金库”处理,实有资金账户中的沉淀闲置和低效无效的单位资金及时上缴国库。
压降行政运行成本,将“省”的对策活化于行。一是精简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加强机构编制约束,规范租车审批,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原则上只减不增,在职财政供养人员严格控制在机构编制内,确需新增的,在规定的总量内调剂解决。根据工作需要加强乡镇(街道)之间的编内人员交流调整,坚决防止县城周边乡镇财政供养人员富余闲置。严控编外聘用人员,做到总量只减不增、逐年压减,严禁违规设置专职公益性岗位。加强机构编制与财政预算联动,人员经费预算过渡为根据编制内实有人数安排,除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明确规定外,不新增安排编外聘用人员经费,非财政供养人员经费逐步压减直到取消。二是强化“三公”经费管控。坚持“以编控车”,不得违规长期租车,不得违规使用下属企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车辆,不得超标准购置、租赁高档豪华车辆,不得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严禁既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安排公务用车。有序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降低车辆运行维护经费。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实行突出问题负面清单管理、全覆盖监督检查和双向同查。“三公”经费原则上不得超过上年决算和本年预算数,并及时、准确在政府网站进行预决算公开。三是持续压减会议调研培训差旅等开支。落实高风险县区管控要求,持续压减机关行政运行经费,2025年同比下降10%以上。压缩一般性公务活动开支,严禁开展无实质效果的考察、调研、会议、督查。合并精简会议,严控会议数量、规模规格,提升质量效率,已制发文件的工作事项原则上不再专门开会部署,能采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形式召开的会议,不得集中到县城开会。节约培训经费,县直部门举办培训班原则上在县委党校举办。推进电子化、无纸化办公,压减打印成本。严格执行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经费管理办法,严控支出定额标准和总额,出差须自觉缴纳伙食费。加强公务仓的建设管理,严禁“搭车”购置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严禁变相开展公务宴请、开支无关费用。
加强项目经费管控,以“实”的举措转化于行。一是规范节庆论坛展会活动。对节庆论坛展会实行清单管理和归口审批,未列入清单、未经审批的活动一律不得举办,财政一律不得安排经费。坚持高效节约举办活动,不得借举办活动之机盲目铺摊子上项目,不得超出财政预算安排经费;按固定周期举办的活动,财政补助不超过上一届;适合市场化举办的活动,创新商业模式,原则上由市场主体承办,政府部门只负责社会安全稳定维护。二是推进信息化项目集约建设。非涉密项目原则上依托政务云平台建设,涉密项目原则上依托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全省通用、适宜统建的项目原则上由省级统建,已建项目逐步清理整顿。加大信息共享力度,逐步消除“数据烟囱”“数据围墙”。严格落实信息化项目审批程序,未纳入计划的原则上不得立项,未立项的不得安排建设经费,严禁在运维经费中列支建设经费规避审批。合理控制建设内容,非必要不得建设数据大屏、演示系统等展示性项目。加强运维力量统筹,县数据局牵头逐步推进全县信息化项目统一运维,降低运维成本。三是厘清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政府购买服务严格限制在属于政府职责范围、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的事项,除中央、省级文件有明确规定并按程序审批、落实资金来源的项目外一律不得实行政府购买服务,不得将应由部门直接履职的事项实行政府购买服务,不得将工程、服务打包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不得将人员招(聘)用和以劳务派遣方式用工等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不得一边购买服务、一边“养人办事”。四是推动政府采购优质优价。准确编列政府采购预算,无预算不采购,申请政府采购预算调整项目必须落实资金来源。优化政府采购方式,严控单一来源采购,扩大竞争性采购比重。推广批量集中采购、框架协议采购等方式,对采购需求客观、明确且规格、标准统一的采购项目,一般以价格作为授予合同的主要考虑因素,小额零星采购可自主选择在电子卖场或电商平台、实体商店组织实施采购,切实降低采购成本。加大电子卖场价格监督力度,提升政府采购绩效。五是严格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加强对政府性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管,严禁新增隐性债务。严格项目审批监管,无资金来源的项目,一律不得实施。严格概预算评审监管,未经审批概算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一律不得拨付资金;未履行财政评审手续的项目,一律不得招标或采购;未履行项目变更审批手续的,一律不得实施工程变更;所有项目严禁超概算10%或超概算金额500万元以上,凡超规定概算标准一律不予结算,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查处。严格招标采购监管,严禁以“写条子、提篮子、打牌子”等方式插手干预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严查内定中标、围标串标或低价中标高价结算、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资质等行为活动。严格工程质量监管,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的,一律依法依规追责问责。严格签字背书监管,项目相关人员对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签字背书承诺。
提升预算管理效能,将“细”的标准深化于行。一是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将预算绩效管理嵌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各部门按要求对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自评,开展新增和到期延续的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要件。完善绩效目标管理,未按规定设定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安排预算。强化绩效运行监控,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政策或项目暂缓或停止预算拨款,减少执行中的损失和浪费。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评价结果作为完善政策、预算安排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二是实施重大项目预算评审。凡不按规定标准和要求进行财评或有明显利益输送的项目,职能部门一律不得审批或实施。需申请预算安排的重大项目、技术复杂专业性项目,应事先开展预算评审,相关部门要及时提供项目资料,并对资料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财政部门要强化事前功能评估,重点审核项目必要性、可行性、完整性和预算合规性、合理性、经济性。项目预算评审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虚报数据和资金需求的部门,核减单位预算经费。三是构建财审联动管理闭环。加强财会监督与审计监督、人大监督、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等各类监督的贯通协同,针对重大财政支出政策、重点项目资金、资金资源密集部门开展重点审计和财会监督,聚焦会计基础、资金管理、违规举债等问题,从严查处坐支挪用、滥发补贴、虚报冒领、违规建设等违纪行为。全面实行阳光审批,持续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监管。
全面严肃财经纪律,以“严”的基调外化于行。要求各部门严格规范财会基础工作,严格资金管理,严守财经纪律,坚决防止脱离实际乱提要求、乱表态、乱花钱、乱开口子,切实将财政资金用在发展紧要处、民生急需上。狠抓内部控制管理,成立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的内部控制委员会,原则上按月进行财务会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内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按规定及时移交有关机关,严厉追责问责。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主体责任,加强协同配合,切实转变预算编制和执行理念,加强内部统筹协调,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和动真碰硬勇气狠抓改革措施落实,大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全县经济健康可持续高质量发展。(隆回县财政局:颜露笑、熊兰花、陈志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