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监督执纪中用好用活铁规利纪

发布时间:2025-06-19 10:23:32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吴一凡

法者,治之端也。2025年6月1日,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正式施行,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注入崭新力量。法规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新监察法唯有在执行运用中得到逐步修订完善,才能让铁规生威、制度长存。

经纬纵横,监察覆盖“无死角”。监察法的“新”在于监督网络的精密化。其以“全覆盖”为鲜明标识,精准定位各类监察对象。无论身处行政、司法、教育、科研还是基层治理一线,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皆被纳入监督范围,全面消弭监督盲区。那些曾处监督边缘的“非党员村干部”、公立医院关键岗位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等,如今皆有规可循、有法可依。如阳光普照,新法以严密法网确保权力运行于“玻璃房”内,让任何角落的任性权力无处遁形。

刻度精准,程序正义“有标尺”。新法以精细刻度定义程序边界,为监察权运行铺设清晰轨道。从线索处置、初核、立案审批,到调查措施使用、涉案财物管理,每一环节皆有章法可守。对责令到案、责令候查和管护铸造三把“杀手锏”,注入强劲动力。对“留置”等重点措施,新法进一步明确适用条件、场所设置、时限要求及权利告知义务,为调查工作套上缰绳。程序正义所铸就的刻度尺,既赋予监察权威,更成为执法者抵御风险、拒腐防变的坚实“护甲”。

数字赋能,科技监督“探照灯”。新法积极拥抱时代变革,将大数据监督明确写入法条,如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提升监察效能,及时发现隐蔽腐败问题。依托统一信息平台,监察机关得以贯通共享金融、房产、出入境等关键数据,让隐蔽的利益输送链条在智能分析中无所遁形。从传统“瞪大眼睛”到精准“数据碰撞”,科技为监督装上穿透迷雾的“探照灯”,让腐败行为在信息天网下无处藏身。

保障有力,权利守护“护身符”。新法在赋权同时,强化对监察对象合法权利的保障。明确规定当事人享有知情权、申请回避权、申诉权及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完善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内部监督与责任追究机制,确保权力行使者同样受到严密的制度约束。权利保障条款如同“护身符”,在严肃调查中注入法治温度,守护每一份程序合规、执纪合法,办案正义。

新监察法已落地生根,然铁规生威,贵在“活水长流”。唯有各级监察机关以行动为笔,在监督执纪一线将条文转化为切实效能,让制度机制真正“用”起来、“动”起来、“活”起来,方能使监察法焕发持久生命力,为海晏河清的政治生态筑起坚实堤坝。(文山州纪委监委:李万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