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法院开展禁毒法治宣传系列活动

发布时间:2025-07-01 10:42:59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吴一凡

在第38个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为进一步增强群众拒毒、防毒、禁毒意识,连日来,鲤城法院开展禁毒法治宣传系列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抵制毒品的浓厚氛围。

涉毒必惩,严打毒品犯罪

近日,鲤城法院审结一起涉毒案件。公诉机关指控,2025年2月,被告人彭某在鲤城某酒店门口,将两根净重0.71克的大麻香烟(大麻主要毒品成分是四氢大麻酚,属于我国管制的麻醉药品)以人民币5000元的价格出售给林某,被公安民警当场查获。

鲤城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彭某明知是毒品而给予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最终,鲤城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彭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2023年以来,鲤城法院共审结涉毒品案件4件6人,有力震慑毒品违法犯罪,助力维护社会稳定。

携手同心,共创无毒鲤城

6月25日,鲤城法院组织干警参加鲤城区“携手同心·共创无毒鲤城”主题宣传活动,共同在全社会营造“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的浓厚氛围。

活动现场,干警通过讲解典型案例、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向群众讲解毒品种类与危害、法律后果以及防范毒品方法,呼吁群众牢固树立“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理念,并鼓励群众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涉毒违法犯罪线索。

青春无毒,筑牢禁毒防线

6月25日,干警走进泉州市凌霄中学,为该校学生开展“青春无毒,向阳而生”主题法治讲座。讲座中,干警结合生动的禁毒短视频和课件,以通俗易量的语言,着重科普了伪装性极强的“邮票”“奶茶粉”“电子烟”等新型毒品的危害性,引导学生们增强自身防范意识,杜绝“尝鲜”心理,警惕陌生人给予的食品、饮料。

下一步,鲤城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同时持续深入开展禁毒宣传活动,推动禁毒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为守护“无毒净土”贡献法院力量。(黄晓峰、吴志达、鲤城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