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少数”应练好“三律”本领

发布时间:2025-07-11 09:50:03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吴一凡

治国先治党,治党首治吏,治吏的核心在于管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风向标”和“标杆尺”,“关键少数”应自觉练好自律、他律、律他的“三律”本领,充分发挥示范引领的“关键作用”,推动形成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带动“绝大多数”立德修身、知止守戒、履责担责。

以自律立标杆。下级的行为大多数情况下是对上级的效仿,元代张养浩的《为政忠告》有言:“下之所以为,惟上是视”。如若“关键少数”纪律规矩意识淡薄,不注重自身言行举止,不仅难以服众,更可能在正风肃纪反腐工作中形成“一窗破、窗窗破”的“破窗效应”,污染一个单位、一个地区、一个领域的政治生态,带来塌方式腐败、系统性腐败的恶劣影响。“关键少数”是基层党员干部履职的标杆和群众监督的焦点,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廉洁自律的重要性,始终保持如临深渊的谨慎,做到心中有党、有民、有责、有戒,摒弃特权思想、杜绝特权行为,时时对照纪法要求检视自身、纠正偏差、改正缺点、防范风险,养成管好自身小事小节、注重家风家教的自觉,以“从我做起”积蓄“要求别人”的底气,在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中增强“看我的”和“学我做”的号召力。

以他律强保障。遵纪守法没有特例,党纪国法的威严之下,不允许存在任何“灯下黑”和“漏网之鱼”。“关键少数”要强化“监督无禁区”的观念,消除对监督的躲避和排斥心理,杜绝“下不为例”的自我麻痹,培养接受监督的自觉,主动将自己置于上级、同级和群众的监督之中,将上级监督视为政治关怀、同级监督视为工作助力、群众监督视为民情反馈,习惯在“聚光灯”下行使权力,在“放大镜”下履行职责,常态化检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在监督推动下不断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要以制度防范化解廉洁风险,“关键少数”带头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当好各项制度执行的先行者、示范者,不搞“例外”,不留“暗门”,不开“天窗”,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以律他促落实。慈不掌兵,“关键少数”不仅要严于律己、甘于他律,更要敢于律他,从严从实管好下级和所辖各级,督促和带领所辖干部真干活、干真活。要深刻认识到,把队伍管严、管实、管具体,最后是对党负责、对干部负责、对组织负责、对干部的家庭负责,将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到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具体举措上,善于发现所辖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认真落实谈心谈话、批评教育、约谈提醒等制度,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对履职不力、作风不实的干部敢于亮剑、严肃问责,不搞下不为例、网开一面,通过“流水不腐、常扫庭院”的常态化监督,把严的要求传导到每一名干部,以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在一地一域的政治生态的“大环境”中建设单位内部政治生态“小气候”,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有方。(西畴县纪委监委:黄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