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法院在纪念“泉州市立法10周年”座谈会上作交流发言

发布时间:2025-07-23 09:47:24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吴一凡

近日,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纪念“泉州市立法10周年”座谈会。会上,鲤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玲玲作为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唯一代表作交流发言。

近年来,鲤城法院立足区位独特优势,充分发挥司法职能,积极探索“专业审判、民意征集、成果转化”三位一体的特色做法,将“聚民智、融法意、绘善治”理念融入立法联系点工作全过程,泉州市人大常委会连续两届将鲤城法院确定为基层立法联系点。

打造民意直通“快车道”:

强化组织保障。坚持“一把手”主抓,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按“四有标准”打造“鲤直言”立法联系工作室,实现立法意见征集、代表委员联络、法治宣传教育等功能集成。工作室坚持以“聚民智”为根基,多元渠道倾听群众心声;以“融法意”为核心,依托司法专业优势对收集的民意进行法律过滤与专业转化;以“绘善治”为目标,将立法成果深度融入社会治理实践。

配齐专业力量。在各部门设立立法信息采集点,任命各部门负责人为立法联络人员,组建起以员额法官为核心的“智囊团”,实现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专业领域全覆盖。定期召开立法意见征集座谈会,收集反馈法律法规实施中的问题,积极提供意见和建议,为地方立法规范化、专业化提供坚实的专业支撑。

创新阵地布局。紧扣《泉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实施需求,创新设立海丝史迹保护巡回法庭,构建“1个工作室+1个巡回法庭+N个联络点”的立体化网络,完成泉州22处世遗点实地调研,建立“红橙黄绿”四色分级保护档案,精准识别立法需求,相关做法获评福建省“最美文物守护人(团体)”。

当好法规制定“智囊团”:

建立案例转化机制。提炼“类案分析—问题提炼—建议转化”三步工作法,在参与《泉州市华侨历史遗存保护条例》等法规制定中,集中剖析苏廷玉故居、陈光纯故居等涉文化遗产典型案件,梳理出“产权登记不明晰”“修缮责任模糊”等核心争点,将司法“真问题”转化为立法“金点子”。累计组织立法专题讨论10余次,提出高质量立法建议80余条。

健全关联调研机制。深入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开展案件关联调研,梳理非遗认定、活化利用、知识产权保护等立法需求,形成专题报告,为非遗立法保护提供实践与民意的“双支撑”。围绕医疗纠纷、涉企营商环境等向党委政府提交专题报告,涉企报告获《福建审判》采用。针对审判过程中发现的苗头性、共性问题,向相关部门、行业、单位等发出二手车市场监管、完善业委会监管机制等司法建议,将司法智慧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

深化法规适用实践。在审判执行中主动适用、释明泉州市地方性法规,让法规从“纸面”走到案件、走进生活。如在审理涉中山路民居分家析产纠纷案件时,充分运用并阐释《泉州市中山路骑楼建筑保护条例》,促成调解,既化解纠纷,也生动宣传法规,促进历史街区保护,相关案例获央视《今日说法》栏目专题报道。

架设社情民意“传感器”:

民情民意“同频共振”。构建“专业+网格、线上+线下、代表委员+市场主体”的多元民意征集网络,组建覆盖全审判领域的立法信息采集员,将意见征集嵌入“护‘鲤’安居”“法官进社区”等活动,激活社情民意“网格末梢”。

代表委员“同题共答”。健全代表委员建议“收集、流转、办理、反馈、转化”闭环机制,建立个性化联络档案,累计走访代表委员936人次,收集建议289条,力争“办好一件建议、解决一类问题、惠及一方百姓”。

普法宣传“同向发力”。坚持立法建议、司法审判与普法宣传相结合,建立常态化普法宣传机制,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实时发布泉州立法动态,讲好法院故事,传递司法正能量。在《泉州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普法宣传活动中,干警在接受群众咨询时,充分释明法规第五条第八款,即“邻里和睦,友爱互助,依法、有序、文明处理矛盾纠纷”,成功化解一起邻里纠纷。

下一步,鲤城法院将继续做强做优“鲤直言”立法联系工作室,深耕司法实践沃土,广纳基层原声真意,努力将每一条浸透民意的建议、每一次饱含责任的参与,都转化为推动法治泉州建设的坚实步履,为泉州市立法工作再谱新篇、再创辉煌贡献不竭的法院智慧。(郑桂艳、鲤城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