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检察”协同发力 “三大协作”守护北疆 全区生态环境检察工作交出亮眼成绩单

发布时间:2025-09-19 17:28:47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吴一凡

 9月17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召开“全区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区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情况,发布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并回答媒体提问,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国华出席新闻发布会。

全区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情况通报显示,2023年以来,全区四大检察综合履职,统筹联动守护生态安全,依法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强化民事检察监督,做实行政检察监督,提档升级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共办理生态环境领域案件8168件,制发检察建议5268件,提起公益诉讼573件。

在“统一行动”集群效应下,一体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保护成效显著,全区检察机关以大兴安岭为主场,开展山林保护统一行动,办理山林公益保护案件1262件;以黄河和“一湖两海”为主场,开展河湖保护统一行动,办理河湖公益保护案件1720件;以呼伦贝尔大草原、锡林郭勒大草原为主场,开展草原保护统一行动,办理草原公益保护案件1746件,保护草原18.61万亩。

此外,检察机关落实高质效办案,强化重大案件办理,办理中央环保督察移送、最高检交办案件105件;深化铁检集中改革,提升案件办理专业化;以可诉性为指引,坚持审前实现公益保护是最佳司法目的,96.85%的问题均在审前阶段得到解决;加强区域协同办案,强化生态监督合力,2023年以来,检察机关跨区域移送案件线索126件;凝聚多方合力,全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建立协作机制95份;激发全社会呵护生态环境内生动力,聘请“益心为公”志愿者3300余人,接收群众反映线索1954件,举办公益诉讼听证1476次,邀请群众对办案效果监督1846次……

赵国华表示,内蒙古生态的特殊地位,决定其需承担守护“国之大者”的使命。内蒙古生态环境本就脆弱,解决“上下游不同步、左右岸不同行”问题,单靠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的力量,很难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沙的“一体保护”。2023年,自治区检察院部署了为期三年的“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 (下称“统一行动”),并非偶然之举,是落实最高检要求的主动作为,更是针对内蒙古生态特点量身定制的“守护方案”。希望通过打破地域壁垒、打通部门界限,让分散的力量形成合力,取得工作成效需要久久为功。

发布会上,还发布了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某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污行政公益诉讼案等10件案例,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8件、民事公益诉讼案2件,涉及水体污染、行洪安全、矿山治理、山林保护、草原保护、固废危废污染、生物多样性保护等,为全区公益诉讼高质效办案提供参考借鉴。(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