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扎实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工作,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发布时间:2025-11-14 09:16:41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吴一凡

11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举行“完成‘十四五’规划、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定力、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专场,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和林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情况。

发布会介绍,“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是内蒙古必须牢记的‘国之大者’”。生态保护红线就是这个屏障的“骨架”和“底线”。自治区主要从三个方面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工作。

一是立足生态本底,科学精准“划”定红线。内蒙古横跨“三北”、毗邻八省,草原、森林、湿地面积分别占全国的22%、12%和16%,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面积约占全国四分之一。依托全区国土“三调”及专项调查成果,综合评估生态功能重要性和生态环境敏感性,将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防风固沙等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域,以及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等生态极脆弱区域,科学有序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十四五”期间,全区共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59.69万平方公里,占全区国土面积的50.46%,划定比例居全国第二位。在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的基础上,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增强大兴安岭、阴山山脉、贺兰山山脉生态廊道和草原生态系统功能,加强黄河、西辽河、嫩江、黑河,以及呼伦湖、乌梁素海、岱海“一湖两海”等流域水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完善巴丹吉林、腾格里、乌兰布和、库布其、巴音温都尔“五大沙漠”和毛乌素、浑善达克、乌珠穆沁、科尔沁、呼伦贝尔“五大沙地”防沙治沙体系,构建集草原、森林、河流、湖泊、湿地、沙漠、沙地于一体的全域生态安全格局。在全国率先完成全区12个盟市100个旗县(市、区)67131个界桩、4483个标识牌的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全面推动生态保护红线落地落实。

二是实施严格管控,多措并举“守”住底线。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作为国土空间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实行最严格的空间用途管制,严禁不符合生态保护要求的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完善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依托移动运营商通信大数据,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电子围栏智慧监管体系,实现“宣传+预警”双重功能。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工程,优先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实施重大生态修复项目。

三是创新管理机制,精准施策“管”出成效。积极探索差异化、精细化的管理措施,对于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开展的、对生态环境无破坏影响的有限人为活动,如原住居民基本生产生活、国家重大项目等,制定更为细化的管理办法,在牢守生态底线的前提下,做好社会经济发展保障。同时,着力通过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引导人口和产业向红线以外的城镇发展区和农业生产区集中集聚,努力实现生态保护与区域高质量发展的和谐统一。

“十五五”期间,我们将继续履行好自然资源部门“两统一”职责,守牢生态保护红线,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助推美丽内蒙古建设奠定坚实根基。(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