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

发布时间:2025-11-20 10:11:35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吴一凡

“大家都这么干,能有什么事?”“又不是我一个人,凭什么只罚我?”这类想法想必许多人都不陌生,其背后正是根深蒂固的“法不责众”侥幸心理在作祟。这种将“多数”等同于“正当”、以“集体”掩饰“个体”责任的错误认知,如同一种思想病毒,不仅侵蚀着个体的规则意识,更对组织的纪律性、社会的法治根基构成严峻挑战。

现实中,一些抱有“法不责众”心态、企图以集体之名行违纪违法之实的现象,仍时有发生。有的单位将“班子集体决定”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妄想以此作为逃避惩处的“挡箭牌”;有的打着“为集体谋福利”的幌子违规操作,认为即便问题暴露,组织也会顾及影响,不会“一锅端”,顶多抓个“典型”;还有的信奉“羊随大群不挨打,人随大流不挨罚”,以为“天塌下来有高个顶着”,责任落不到自己头上。

深入剖析这些错误心态和行为,其本质上是对纪律和规矩的漠视,是对组织权威的挑战,更是对集体责任的曲解。殊不知,“蠹众而木折,隙大而墙坏。”如果任由这种思想蔓延,不仅会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破坏政治生态,更会在无形中助长歪风邪气,侵蚀事业发展的根基。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决破除“法不责众”的思维误区。“责众”不是目的,而是维护纪律严肃性、捍卫法治权威的必要手段。用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就应当不留死角、不搞例外。对于任何形式的违纪违法行为,无论涉及多少人,无论打着什么旗号,都必须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这不仅是对反腐败“零容忍”立场的鲜明体现,更是防止形成“破窗效应”的关键之举。纪律的刚性,就在于执行不打折、不变通。只有坚决堵上“法不责众”的漏洞,不给任何侥幸心理以可乘之机,不为任何跟风从众者留下退路,才能形成有效震慑,让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心有所畏、行有所止。

严管就是厚爱,问责也是保护。只有让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才能教育挽救大多数,惩处极少数,营造出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这既是对党和人民事业的高度负责,也是对党员干部的真正爱护。(富宁县纪委监委:赵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