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保障民营经济 发展壮大检察履职研究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主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民营经济活力方面肩负着重要职责。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领域,检察机关应分析当前履职中的重点、难点,并提出优化路径建议,以期更精准、更有效地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刑事检察筑牢安全防线,保障平等保护;民事检察维护交易秩序,保护产权权益;行政检察规范权力运行,优化政务环境;公益诉讼检察维护公共利益,护航健康发展。当前,检察机关在进行民营经济履职服务的过程中,各部门都对保障民营经济作出了一定的贡献。然而,随着时代进步,经济飞速发展,检察机关在履职中也面临了一些难点与挑战,如理念更新与能力的适配问题、政策把握与法律适用问题、以及沟通协作机制待优化的问题等,都亟待解决。
在检察机关履职的过程中,不断优化保障民营经济的服务至关重要,我们可在以下的方向中提升能力,更好履职。
1.强化理念引领,提升政治站位。持续深化对“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的认识,将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检察履职重点,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的司法理念,加强教育培训,提升检察人员服务保障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
2.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履职效能。完善配套制度,规范适用范围和程序,强化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建设,探索合规成果在刑事诉讼全流程的应用,推动改革行稳致远;完善涉企案件快速受理、优先办理、风险评估、效果评估等机制。探索建立涉企案件专门团队或专业化办案组织;加强内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办案协作,形成刑事惩治、民事维权、行政监督、公益保护的综合服务保障格局;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移送违纪违法线索等多种监督方式。探索检察建议公开宣告、落实情况纳入相关考核等机制,提升监督权威。
3.畅通沟通渠道,凝聚工作合力。深化“检企”联系,常态化开展检察长走访企业、检察开放日、企业家座谈会等活动,精准对接企业司法需求。依托工商联、行业协会等平台建立联络机制;加强府检联动,与市场监管、税务、金融监管、知识产权等部门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在信息共享、风险预警、联合执法、矛盾化解等方面深化合作;推动行刑衔接,完善案件移送、证据转换、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打击侵害企业权益违法犯罪的合力。在信息共享、风险预警、联合执法、矛盾化解等方面深化合作;推动行刑衔接,完善案件移送、证据转换、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打击侵害企业权益违法犯罪的合力。
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应有之义和长期任务。检察机关必须立足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持续更新理念、完善机制、提升能力、优化服务,以更高水平的检察履职,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激发民营经济创新创造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坚实的检察力量。(吉林省白城市洮南市人民检察院:陈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