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陕州区税务局:快速响应 化解开票难题
近日,三门峡市陕州区税务局通过12366热线接到一起群众反映:有纳税人称其在支付一笔法院判决的延期付款利息后,对方企业以“利息部分不能开具发票”为由拒绝开票,导致其无法取得合法凭证。
接到工单后,陕州区税务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开展调查核实。经了解,该笔未开票金额源于举报人与被举报人之间的经济纠纷,法院判决书明确判定被举报人需支付延期付款利息。调查发现,被举报企业财务人员对税收政策存在理解偏差,误以为法院判决书可直接作为入账凭证,因而未就利息部分向举报人开具发票。
税务人员随即开展政策辅导,说明法院判决书不能替代合法税务发票,延期付款利息仍应按规定开具发票。经过沟通解释,企业认识到理解有误,迅速配合办理开票手续,成功为举报人开具了6万余元的增值税发票。
“没想到一个电话,税务局不仅把政策讲得明明白白,还这么快就帮我把发票问题解决了!”举报人在收到发票后表示,“之前担心纠纷复杂开票难,税务部门的专业和效率让我印象深刻。”
目前,陕州区税务局已将此案例反映出的“判决支付款项的开票义务”等问题纳入典型服务研判清单,后续将通过强化政策宣传、优化咨询指引等方式,持续提升税收服务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助力营造更加公平、透明的税收营商环境。(陕州区税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