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召开深入学习贯彻《生态环境监测条例》专题会议
为全面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宣传贯彻《生态环境监测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工作要求,切实提升漯河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近日,漯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学习《条例》核心内容,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举措。局党组书记、局长沈建伟主持会议,全体党组成员及相关科室、直属单位,各县区分局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现场(黄一浦摄影)
会议原文传达了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宣传贯彻〈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的通知》精神,详细解读了《条例》的出台背景、核心要义及主要制度。会议指出,《条例》作为我国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的基础性行政法规,系统规范了公共监测、自行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管理、数据质量管控等关键环节,为新时期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将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重点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上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工作要求上来。
会议强调,要聚焦《条例》明确的六大核心制度,精准把握工作重点:强化公共监测体系建设,严格落实监测站点规划设置与备案要求,规范监测信息发布流程;督促企事业单位履行自行监测法定责任,指导其完善监测方案、规范设备运维、落实视频监控联网要求;加强技术服务机构监管,严格备案管理与分级分类监管,引导行业规范发展;严守数据质量底线,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数据弄虚作假的责任体系,实行"双罚制",加大违法行为惩处力度;保障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协同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创新监督管理方式,推进非现场检查、数智化监管手段应用,提升监管效能。
会议要求,全局上下要以此次学习为契机,牢固树立依法监测、诚信监测理念,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以高水平生态环境监测支撑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美丽漯河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屏障。(黄一浦、罗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