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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点同心”淬炼干部清风正气

时间:2026-03-16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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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凡四训》中将改过核心归为“耻、畏、勇”,直指改过需从内心觉醒、敬畏规则、果敢行动。这一修身智慧,与新时代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内在要求高度契合。践行廉洁初心、永葆清廉本色,正需以“耻”为基、以“畏”为尺、以“勇”为刃,从心出发改过修身,方能行稳致远。

以耻之心为根,涤荡贪念之尘。“过有千端,惟心所造;吾心众多,惟耻能改”。知耻,是改过的起点,更是廉洁从政的思想根基。知耻,是对贪腐行为的清醒认知,是对党纪国法与公序良俗的内心认同。党员干部若心无廉耻,便易陷入私欲膨胀的泥潭,在小恩小惠前失守、在人情往来中越界,最终突破底线、触碰红线。唯有树立知耻之心,以廉为荣、以贪为耻,才能从根源上戒除贪欲。要常掸思想之尘,主动净化社交圈、生活圈,从日常细微处抵制诱惑,让廉洁成为思想自觉;要淬炼党性、端正本心,摒弃侥幸心理,将纪律规矩刻入心中,使“耻”的认知转化为拒腐防变的内在动力,让思想根基在自我检视与修正中愈发稳固。

以畏之心为尺,恪守慎独之境。“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敬畏之心是改过的关键,更是廉洁从政的行为准则。敬畏之心,是对党纪国法的敬畏,是对人民群众的敬畏,是对职责使命的敬畏。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公器,党员干部手握公权,若失却敬畏,便易肆意妄为、突破底线。要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敬畏感,做到人前人后一个样、台上台下一个样,在独处时严于律己,在细节上守住底线;要将纪律要求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杜绝“小节无碍”的麻痹心理,让敬畏之心成为规范言行的标尺,使廉洁从政成为一以贯之的行为准则。

以勇之心为刃,雷厉风行改过。改过之法的核心,在于“勇”—知过即改、雷厉风行,不拖延、不推诿。廉洁从政绝非纸上谈兵,需以“勇”的魄力落实到具体行动中。面对权力运行中的潜在风险,要敢于直面问题,在资金使用、审批服务等关键环节依规办事、公开透明;面对自身思想与行为的偏差,要果断修正、立行立改,不搞“纸面整改”“虚假整改”;面对群众急难愁盼,要以勇毅担当履职尽责,将廉洁初心转化为服务群众的实际行动,让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让为民用权成为不变的价值追求。

改过修身非一日之功,守心践廉亦需久久为功。“耻、畏、勇”三点同心,构成改过修身的完整闭环,也成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行动指南。新时代征程上,党员干部当以耻之心涤荡灵魂,以畏之心校准航向,以勇之心砥砺前行,将廉洁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清风正气涵养政治生态,真正成为新时代廉洁忠实践行者,为事业发展注入持久清廉动能。(玉溪市红塔区纪委监委特约网评员:杨海燕)

【责任编辑:吴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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