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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鸟周”宣传】贵州首个“爱鸟周”放归26只救护鸟类 科学护鸟指南同步发布

时间:2026-03-27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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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借着《贵州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施行后首个“爱鸟周”(3月25日—3月31日)的契机,贵州省野生动物救护中心与贵阳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联合开展野生鸟类放归行动,26只经专业救护、评估合格的野生鸟类顺利重返自然,这也是贵州今年第二次实施救护鸟类放归工作。

此次放归的鸟类种类丰富,涵盖鸳鸯、苍鹭、池鹭、小鸦鹃、游隼、凤头鹰、红腹锦鸡、黄腿渔鸮等多种野生鸟类,其中国家重点保护一、二级野生鸟类占比显著。为保障鸟类放归后能顺利生存,工作人员结合鸟类栖息习性,选定两处适宜场地:森林生态优良、食物水源充足的阿哈湖国家湿地公园,以及水域广阔、适合水鸟栖息的岩鹰湖,11只鸳鸯专门在岩鹰湖完成放归。

据了解,这批放归的鸟类均为近期各地林业、公安部门移送,或热心群众救助送来的受伤、生病、遭非法捕猎的个体。近年来,随着贵州各地加大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力度和宣传引导,民众保护意识持续提升,今年1月以来,全省已救护野生动物450只(头、条),其中鸟类366只,占比91.33%,其中国家重点保护一、二级野生鸟类233只,占救护鸟类的63.7%,涉及黑颈鹤、灰林鸮、红隼等20余种。

为确保放归鸟类具备野外生存能力,贵阳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对所有鸟类开展了多轮野化训练和生存能力测试,反复检查评估其身体条件、飞行技能、肌肉及骨骼状况,同时经专业兽医鉴定和疫源疫病检测,确认健康达标后才实施放归,全力保障放归成功率。

在开展放归行动的同时,为提升公众科学护鸟能力,避免不当救护造成二次伤害,贵州同步发布鸟类救护小指南,梳理科学救护知识,纠正常见救护误区。指南明确,4—8月幼鸟学飞阶段切勿随意捡拾,静观确认无危险后可轻移至安全区域;发现鸟类有外伤、中毒、传染病症状或受困时,需及时联系专业救护机构,杜绝投喂人类食物、擅自喂水、带回家饲养等行为,此类行为不仅会导致鸟类死亡率大幅上升,私自饲养野生鸟类还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指南还公布了贵州省及各地市、州鸟类救护机构的详细联系方式,涵盖林业部门及专门收容救护机构的地址、电话,方便公众第一时间寻求专业帮助。

贵州省林业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展鸟类救护与放归工作,是维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系统的重要举措。此次首个“爱鸟周”的放归行动,既是对救护成果的检验,也是对公众保护意识的进一步引导,呼吁全社会积极参与鸟类保护,摒弃捕鸟、食鸟、笼养、斗鸟等陋习,做到不捕、不食、不买卖、不伤害野生鸟类,以科学方式守护野生鸟类,共同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家园。(祝宇、贵州省鸟类学会)

【责任编辑:吴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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