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召陵区法院:守护知识产权 优化营商环境
为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提升群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4月24日上午,漯河市召陵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姚可可带队走进漯河市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对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开展巡回审判,以直观庭审现场奏响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强音。

本案中,被告人王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品牌方任何授权许可的情况下,通过某网络批发平台联系上游供货商,以远低于市场正品价格购进假冒知名品牌的鞋子,通过网络平台进行销售,销售金额共计16.4万元,非法获利1.5万元。该行为严重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扰乱正常市场经济秩序。被告人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身犯罪事实,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并主动退缴违法所得1.5万元。法庭经过审理,将综合全案事实、情节及被告人认罪悔罪表现,对案件择期进行宣判。
此次巡回审判,是召陵法院立足知识产权审判职能,践行司法为民、提升维权效率的重要举措。依托知识产权快维中心平台,把庭审搬到维权一线,让司法审判与普法宣传深度融合。通过零距离庭审,直观展现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向社会传递出法院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知识产权侵权犯罪、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坚定决心。
知识产权是创新发展的核心保障,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守护公平。下一步,召陵法院将持续深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普法宣讲等活动,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依法严惩各类知识产权侵权犯罪行为,全力护航创新驱动发展,为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良好法治环境提供坚实司法保障。(漯河市召陵区法院:刘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