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下沉+人民调解 源汇区法院化解欠款纠纷
近日,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充分运用“一乡镇(街道)一法官”工作机制,联合人民调解员成功化解一起涉及五份施工合同、标的额超1100万元的建设工程欠款纠纷。在法官的专业指导下,调解工作“靠前一步”、纠纷化解“不留尾巴”,既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又保住了双方多年的合作关系。
甲公司与乙公司系长期合作伙伴,先后签订了《xx高层供水工程设计施工合同》等五份施工合同,合同总金额11235441元。经结算,乙公司已支付7229766元,尚欠4005675元尾款未付。双方多次协商无果,甲公司遂诉至源汇区法院。
法官下沉,调解靠前
案件进入法院后,承办法官依托“一乡镇(街道)一法官”工作平台,第一时间分析案情:案涉标的虽大,但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双方又有长期合作基础,若简单判决,可能“赢了案子、伤了和气”,对企业后续经营不利。
为此,法院迅速开通涉企纠纷绿色通道,指派经验丰富的人民调解员开展诉前调解,并由对接该乡镇(街道)的法官全程同步指导,确保调解工作方向不偏、力度不减。
背对背沟通,面对面共赢
人民调解员仔细查阅卷宗,核对五份合同金额及付款明细后,与法官共同制定调解策略。针对双方在付款能力、履行期限上的分歧,调解员采取“背对背”方式,分别与两家企业代理人深入沟通,既讲法律账,也算合作账、信誉账。法官则从法律后果、诉讼成本、执行风险等角度提供专业意见。
经过数月多轮协调,双方最终放下对立情绪,达成一揽子调解方案:乙公司分期支付4005675元尾款,甲公司同意给予合理宽限期。
调解协议签订后,源汇区法院当场启动司法确认程序,依法对协议内容进行审查并出具裁定书,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这样一来,乙公司获得分期履行的空间,甲公司也不用担心“调解完、不执行”,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本案是“一乡镇(街道)一法官”机制与“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深度融合的生动实践。法官下沉基层、靠前指导,发挥专业“定盘星”作用;人民调解员立足情理、利益权衡,做好双方“连心桥”。二者协同发力,既避免了企业关系因诉讼而撕裂,又通过司法确认给调解协议“上保险”,让矛盾纠纷在诉前实质性化解,为企业发展营造了更稳定、更可预期的法治环境。(贾雅贞、源汇区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