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罗山:贤治赋能基层治理 匠心调解守护乡安
基层安则乡村稳,邻里和则百业兴。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就地化解,近年来,河南罗山县司法局联合周党镇立足乡村乡土特色、深耕本土治理资源,充分发挥离任老支书、老党员、乡贤能人“人熟、地熟、情熟、威望高”的独特优势,创新打造老支书调解室,走出了一条以贤聚力、以情化怨、以法固本、以风安民的本土化基层调解新路径,用乡土力量化解乡土矛盾,以柔性治理筑牢乡村平安稳定底线。
聚贤建队,本土精英夯实调解主阵地
乡贤老干部是基层治理的宝贵财富,更是邻里信服、群众信赖的“贴心人”。罗山县司法局、周党镇坚持优中选优、德行为先、群众公认原则,以资深离任老支书董大江为核心带头人,择优吸纳政治素质过硬、基层经验丰富、乡风威望深厚的退休干部、老党员、乡贤能人,组建专业化、本土化专职调解队伍。
相较于传统调解模式,老支书调解队伍扎根乡土数十年,熟知村情沿革、通晓邻里渊源、深谙民俗乡情,有效打破干群沟通隔阂、消解群众抵触情绪。以本土公信力筑牢调解根基,以熟人优势拉近民心距离,让群众愿意倾诉、愿意沟通、愿意和解,打造接地气、有温度、信得过的基层调解服务品牌。
下沉一线,田间调解破解陈年邻里结
基层矛盾源于田间地头,纠纷症结藏于日常烟火。老支书调解室彻底摒弃“坐堂办案、坐等上门”的被动模式,创新推行田间地头现场调解工作法,变“群众跑”为“干部跑”,把调解现场搬到纠纷一线、村组院落、田间地头。
调解员常态化下沉网格走访排查,直面土地边界、邻里通行、家事隔阂等高频纠纷,坚持现场核查事实、实地溯源原委、当场疏导化解,精准破解口头分界、历史遗留、取证困难的疑难杂症。
辖区两户村民比邻居住数十年,因早年自留地无书面边界凭证,为门前过道通行、院墙建设问题长期对立、互不相让,矛盾多次激化报警,镇村多级调解均未能破冰。纠纷移交老支书调解室后,调解员深入田间实地丈量土地、走访知情老人、还原分地原貌,细数两户多年邻里互助情谊,温情消融对立情绪。同时精准解读相邻通行相关法律规定,情理相融、反复疏导,最终促成双方握手言和、自愿和解:土地权属保持不变,门前过道永久开放通行,受益方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多年僵持难解的邻里积怨圆满化解。当事群众感慨:“多亏老支书懂乡情、明事理,蹲在田间解开了我们压在心底多年的疙瘩。”
以情润纷,乡情温度化解百姓心头结
乡村纠纷大多无深仇积怨,多为琐事隔阂、情面心结、乡情误会。机械普法、生硬判责只能化解“事结”,难以根除“心结”。老支书调解室始终坚持先叙乡情、再讲道理、后明法理的柔性调解理念,立足淳朴乡风、邻里情谊、公序良俗开展温情疏导。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善用乡土语言、善讲邻里故事、善用共情思维,耐心倾听群众委屈、细致梳理矛盾根源、温和消解对立情绪。坚持以邻里旧情软化矛盾、以淳朴乡风消融隔阂、以真诚真心修复关系,不仅把纠纷化解在当下,更把矛盾隐患消除在根源,真正实现邻里和解、人心和睦、乡村和美。
德法共治,刚柔并济守住公正基准线
柔性调解有温度,依法调处有尺度。老支书调解室严守情理相融、德法并举、依法兜底工作准则,做到温情不逾规、柔性不越线。
针对邻里口角、家庭隔阂等轻微纠纷,以德教化、以情疏导、柔性化解;针对土地权属、经济争议、权责边界等复杂纠纷,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厘清权责、界定边界、定分止争,确保每一起调解案件合法合规、公平公正、群众信服。同时建立纠纷台账、规范归档、回访闭环全流程机制,常态化跟进回访已化解案件,动态排查矛盾反弹隐患,实现调解闭环落地、成效常态长效。
源头固本,乡风培育筑牢平安防火墙
治未病、防未然,是基层治理的最优路径。老支书调解室坚持“调解一案、普法一片、涵养一方”,构建排查预警、就地调处、以案释法、乡风培育一体化源头治理体系。
依托乡贤队伍深耕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常态化走村入户排查邻里微矛盾、家庭微隔阂、地界微隐患,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同时把调解现场变为普法课堂,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普及土地、邻里、家事等群众高频关注法律知识,引导群众崇德向善、遵法守法、遇事找法、处事讲理,持续涵养邻里互助、谦和包容、和睦共处的文明乡风,从源头减少矛盾增量、降低纠纷存量。
自运行以来,老支书调解室累计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24余起,成功化解318起,调解成功率98%以上、就地化解率超96%,妥善处置多起长年疑难积怨,有效压降信访纠纷、治安警情,切实把矛盾吸附在基层、化解在萌芽。调解室已然成为群众解忧纾困的“暖心站”、矛盾就地清零的“终点站”、党群连心联情的“连心桥”、基层普法润风的“微阵地”。
下一步,罗山县司法局将持续深耕乡土贤治模式,持续优化聚贤赋能、田间调处、情理润心、法治兜底、源头育风特色工作法,不断擦亮本土调解特色品牌,持续以乡土智慧化解民生纠纷、以精细治理守护乡村平安、以文明乡风涵养基层和谐,全力为平安乡村、法治乡村、和美乡村建设赋能聚力。(供稿:周党司法所、作者:刘志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