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背景下事业单位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路径研究
摘要
随着事业单位改革不断深化,聘用制度、人事制度和绩效分配制度持续完善,事业单位劳动关系呈现出主体多元、利益诉求多样、矛盾类型复杂的新特点。劳动争议不仅关系到职工合法权益,也直接影响单位内部稳定和高质量发展。工会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在劳动争议预防、协商调解、权益维护和思想政治工作中承担着重要职责。新时代背景下,事业单位工会应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以职工为中心,充分发挥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积极参与劳动争议源头预防、多元化解和依法维权全过程。本文结合事业单位劳动关系发展现状,分析当前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围绕完善组织机制、健全协商调解体系、加强法治宣传、提升工会干部能力、推进数字工会建设等方面提出优化路径,以期进一步提升劳动争议治理水平,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事业单位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引言
近年来,随着事业单位改革不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持续推进,聘用合同管理逐步规范,事业单位劳动关系发生了较大变化。特别是在岗位聘用、绩效工资分配、岗位调整、职称评聘、社会保险以及劳动合同履行等方面,职工利益诉求更加多元,劳动关系呈现出复杂化趋势。与此同时,广大职工依法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对公平、公正、公开管理的期待越来越高,劳动争议处理工作面临新的任务和挑战。
劳动争议处理不仅关系到职工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保障,也关系到事业单位内部和谐稳定以及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如果劳动矛盾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容易影响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甚至引发群体性矛盾,对单位正常运行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加强劳动争议预防和化解工作,是推动事业单位规范管理、依法治理的重要内容。
工会作为党领导下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也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力量。新时代赋予工会工作新的使命和要求,工会不仅要依法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还应主动参与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争议调解、政策宣传、法律服务和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把维护权益与促进发展结合起来,把解决实际问题与加强思想引导结合起来,不断提升劳动关系治理能力。
当前,一些事业单位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仍存在主动作为不足、源头预防不够、协商机制不完善、专业能力有待提升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劳动争议处理效果。因此,深入研究新时代背景下事业单位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实践路径,对于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事业单位改革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新时代事业单位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的重要意义
(一)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组织最基本、最重要的职责,也是工会开展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随着事业单位改革不断推进,劳动关系更加规范,劳动合同管理、岗位聘用、绩效考核等制度不断完善,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政策理解、制度执行以及管理方式等方面存在差异,仍可能出现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劳动争议。工会作为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组织,应积极参与劳动争议处理全过程,依法维护职工在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险、职业发展、民主参与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在实际工作中,工会能够通过开展法律咨询、政策宣传、困难帮扶、劳动法律监督等形式,引导职工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帮助职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提高依法维权意识。同时,对于劳动争议苗头性问题,工会可以提前介入,通过沟通协调、释法说理等方式,推动问题妥善解决,避免矛盾进一步扩大。实践证明,工会积极参与劳动争议处理,不仅有利于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也有利于增强广大职工对单位管理的信任感和认同感。
(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
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是事业单位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构建和谐单位的重要内容。工会作为单位与职工之间的重要沟通桥梁,能够充分发挥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优势,及时了解职工思想动态和利益诉求,为单位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一方面,工会可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座谈交流、意见征集等方式,畅通职工表达渠道,及时掌握劳动关系中存在的问题,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另一方面,工会能够加强与单位管理部门沟通协调,在坚持依法依规的基础上兼顾职工合理诉求,推动劳动关系更加协调有序。对于已经发生的劳动争议,工会可以积极组织协商调解,引导双方理性沟通,努力实现互谅互让、依法解决,减少争议升级带来的不利影响。
实践表明,工会积极参与劳动争议处理,不仅能够降低劳动争议发生率,也有助于营造团结协作、互相信任的工作氛围,为事业单位改革发展创造稳定环境。
(三)推动事业单位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
事业单位高质量发展离不开稳定的人才队伍和良好的劳动关系。随着改革不断深入,事业单位对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只有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归属感,才能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干事创业积极性。
工会通过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劳动争议处理、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人文关怀,能够有效增强职工凝聚力,稳定人才队伍,提高单位整体运行效率。同时,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过程中,可以及时收集职工意见建议,推动单位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促进依法治理。
此外,新时代事业单位更加注重服务群众、提升治理能力。工会积极参与劳动争议处理,有利于推动形成依法管理、民主协商、共同参与的劳动关系治理格局,进一步提升事业单位内部治理效能,为事业单位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当前事业单位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随着事业单位改革不断深化,工会组织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促进单位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也不断完善。但从实际情况来看,部分事业单位工会在参与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在组织作用发挥、制度建设、能力提升等方面还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只有准确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才能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不断提升劳动争议治理能力。
(一)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的主动性有待增强
部分事业单位工会对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认识还不够全面,工作重点更多放在组织文体活动、开展困难帮扶、节日慰问等常规工作上,对于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争议预防以及依法维权等工作的重视程度相对不足。有的工会只有在劳动争议已经形成甚至进入仲裁、诉讼程序后才介入处理,未能充分发挥工会源头预防和提前化解矛盾的作用。
与此同时,个别工会干部认为劳动争议处理主要属于人事部门或法务部门职责,对工会主动参与协调缺乏积极性,导致工会组织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在一些涉及岗位调整、绩效分配、聘用合同管理等容易产生分歧的事项中,工会提前参与调查研究、了解职工诉求、做好沟通解释工作的力度还不够,导致部分矛盾逐步积累,增加了后期处理难度。
(二)劳动争议源头预防机制仍需完善
预防胜于处理,是劳动争议治理的重要理念。但从实践来看,一些事业单位对劳动关系风险研判还不够系统,缺乏常态化风险排查机制,对可能引发劳动争议的重点领域关注不足。
例如,在岗位聘用、绩效考核、职称评聘、岗位调整、劳动合同续签等工作中,部分单位更加关注制度执行,而对职工思想动态、利益诉求和心理变化掌握不够及时。一些合理意见未能及时收集和反馈,一些政策解释不到位,容易造成误解甚至引发矛盾。此外,对于已经出现苗头性问题的劳动关系风险,没有建立完善的分析研判和预警机制,导致工会难以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劳动争议源头治理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协商调解机制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劳动争议处理涉及工会、人事部门、纪检部门、法律顾问等多个主体,需要建立协调联动、优势互补的工作机制。但部分事业单位在实际工作中,各部门之间信息沟通还不够顺畅,职责衔接不够紧密,协商调解机制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有的单位虽然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但制度执行不够规范,调解程序不够完善,调解成功率有待提高。有些劳动争议发生后,各部门之间沟通协调不及时,容易出现信息不一致、处理标准不统一等情况,影响调解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此外,一些单位对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不足,部分职工不了解工会调解职能,在发生争议时直接选择投诉或申请仲裁,没有充分利用内部协商调解机制解决问题。
(四)工会干部专业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新时代劳动关系治理对工会干部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不仅需要熟悉工会工作,还需要掌握劳动法律法规、人事政策、调解技巧、心理疏导等专业知识。然而,从部分事业单位实际情况来看,工会干部专业能力与新时代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一方面,一些工会干部对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等法律法规学习不够深入,对政策理解和运用能力有待提升。另一方面,在处理劳动争议过程中,沟通协调、情绪疏导、矛盾化解等方面经验相对不足,对于复杂劳动争议缺乏有效的协调方法。此外,工会干部培训内容更多侧重日常工会业务,对劳动关系治理、法律实务、调解技能等专题培训相对较少,影响了工会依法履职能力的提升。
三、新时代背景下事业单位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实践路径
新时代背景下,劳动关系治理更加注重源头预防、依法协调、多元化解和数字赋能。事业单位工会应坚持党建引领,围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这一目标,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工会桥梁纽带作用,推动劳动争议处理由事后化解向源头预防转变、由单一调解向协同治理转变,不断提升劳动关系治理现代化水平。
(一)坚持党建引领,完善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机制
党的领导是做好工会工作的根本保证。事业单位应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工会工作全过程,把劳动争议处理纳入党建工作总体部署,坚持党建带工建、工建促党建,推动工会工作与单位中心工作深度融合。
一方面,应进一步完善党组织统一领导、工会具体负责、人事部门协同配合、纪检监督保障、法律顾问提供专业支持的工作机制,形成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合力。另一方面,应建立重大劳动关系事项会商制度,对涉及岗位聘用、绩效分配、人员调整等容易引发劳动争议的重要事项,提前组织分析研判,及时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和利益诉求,做到风险早发现、问题早介入、矛盾早化解。
同时,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党员干部主动深入基层、深入职工,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协调解决职工关心的实际问题,不断增强广大职工对单位改革发展的理解和支持。
(二)健全劳动争议源头预防机制
劳动争议防范重在源头治理。工会应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理念,把劳动争议预防贯穿于劳动关系管理全过程。
首先,应建立劳动关系风险排查制度,围绕劳动合同签订、岗位聘用、绩效工资分配、职称评聘、岗位调整等重点领域,定期开展风险分析,及时发现可能影响劳动关系稳定的苗头性问题。其次,应建立职工诉求收集和反馈机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座谈会、意见征集、谈心谈话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职工意见建议,及时掌握职工合理诉求,并推动有关部门研究解决。
此外,应加强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帮助干部职工全面了解国家有关劳动保障政策,提高依法履职、依法维权意识,引导广大职工通过合法渠道表达利益诉求,从源头减少劳动争议发生。
(三)完善劳动争议协商调解机制
协商调解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方式,也是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事业单位工会应进一步发挥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作用,不断完善协商调解制度,推动劳动争议依法、及时、有效解决。
一是进一步规范劳动争议调解程序,明确受理、调查、调解、回访等各环节工作流程,提高调解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二是建立工会、人事、纪检、法律顾问等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提高劳动争议处理效率。三是坚持依法调解、平等协商原则,充分尊重双方合法权益,在法律框架内积极寻求利益平衡点,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对于调解成功的案件,应建立跟踪回访制度,及时了解协议履行情况,防止矛盾反复发生;对于不能调解成功的案件,应积极做好法律咨询和政策解释,引导当事人依法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维护正常劳动关系秩序。
结论
新时代背景下,事业单位改革不断深入,劳动关系呈现新的特点,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工会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促进单位和谐稳定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面对劳动关系的新变化和职工群众的新期待,工会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服务职工这一工作主线,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和方式,积极参与劳动争议预防、协商调解、依法维权全过程,切实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未来,事业单位应进一步完善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机制,坚持源头治理与依法维权相结合,坚持协商调解与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坚持传统工作方式与数字化建设相结合,不断提升工会组织服务职工能力和劳动关系治理能力。同时,应持续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制度保障,形成党建引领、工会参与、部门联动、职工支持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推动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更加规范、高效,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事业单位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
作者简介:邓成军(1971.09-),男,汉族,湖南安化,本科,政工师,主要从事工作方向:社会事业服务、行政审批、矛盾调解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