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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精准监督推动干部履职尽责

时间:2026-07-14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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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是权力运行的“矫正器”,是干部履职的“助推器”,更是事业发展的“稳定器”。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必须立足职能定位,把监督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以精准监督推动干部履职尽责,让监督既有刚性约束力,又有组织温度感,在风清气正中凝聚起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

现实中,监督的精准性仍面临一些现实挑战。有的地方监督泛化、粗放,习惯于“大水漫灌”,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具体事项缺乏靶向聚焦,导致问题发现不及时、风险预警不到位;有的监督浮于表面,满足于听汇报、查台账、看材料,对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的梗阻、项目推进中的实际堵点、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掌握不深不透;还有的问责简单化、“一刀切”,对工作失误不分性质、不分程度、不分主观动机,动辄上纲上线,挫伤干部积极性;更有甚者,将“严管”异化为“不敢为”,把“执纪从严”等同于“动辄得咎”,使一些干部在矛盾面前绕道走、在风险面前缩手缩脚、在职责面前推诿塞责。

这些问题背后,既有监督理念滞后、方式陈旧的原因,也有能力不足、担当缺位的因素,更反映出对“三个区分开来”理解不深、把握不准、落实不力。当监督失焦、失准、失度,不仅难以形成震慑效应,反而可能制造新的惰性空间,削弱制度执行力,迟滞发展节奏,损害群众信任。

提升监督的精准度,关键在于把准政治方向、紧扣中心大局、回应现实关切。监督之“精”,首在站位要高,要始终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跟进监督、全程监督、下沉监督,主动嵌入政策执行链条,紧盯资金使用、项目审批、执法监管等关键环节,既查违规违纪问题,也查落实不力、变形走样、敷衍应付等作风顽疾,推动政策红利真正转化为发展实效和民生福祉。监督之“准”,重在对象要明、内容要实、尺度要稳。对“一把手”和关键岗位干部,突出政治监督和权力运行监督;对基层一线干部,注重从群众诉求、企业反馈、舆情热点中捕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改革发展中的探索性实践,坚持历史地、辩证地、发展地看待失误偏差,把出于公心、未谋私利、程序合规、勤勉尽责作为判断前提,既不纵容乱作为,也不苛责不作为。监督之“度”,贵在把握好严管与厚爱、约束与激励、执纪与保护的内在统一。问责不是目的,推动履责才是根本。对轻微过失、初犯偶犯、及时补救的,多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方式;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坚决依规依纪依法处理,防止问责泛化弱化。同时,健全澄清正名、回访教育、容错备案等机制,对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及时公开正名,真正让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

干部敢为,地方才敢闯,经济才敢拼,社会才敢进。在新时代新征程上,纪检监察机关以更高标准、更实作风、更优方法践行监督再监督职责,让每一次监督都指向责任落实,让每一次执纪都体现组织关怀,让每一份问责都经得起历史检验,方能在高质量发展的壮阔图景中,书写出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生动篇章。

(玉溪市纪委监委:杨建平)

【责任编辑:吴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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