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平安产险无锡分公司“交强险无责赔付科普小贴士”
2026年7月,陆先生驾驶机动车被韩先生驾驶的机动车追尾,造成两车受损以及韩先生车上两人受伤。交警判定因韩先生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引发追尾事故,由韩先生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全责方韩先生车上两名伤者医疗费用共计1500元。交警告知陆先生,即便作为事故无责方,仍需履行交强险无责赔付义务。陆先生一方面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不需要承担赔偿;另一方面还担心本次理赔会造成次年车险保费上涨,随即联系平安产险无锡分公司进行咨询。
平安产险无锡分公司理赔工作人员向陆先生解释,本次理赔确实需要动用其车辆交强险办理无责赔付,同时明确告知:交强险无责赔付不计入有责出险次数,不会影响次年交强险保费,车辆连续不出险的优惠政策可以正常享受,需要配合完成报案理赔。经过工作人员耐心讲解,陆先生理解相关规定并同意办理本次无责赔付。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被保人无责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本次事故中,全责方韩先生追尾陆先生,造成两车受损、韩先生车上人员受伤。依据交强险无责赔付相关规定,全责方产生的1500元医疗费用,需在无责方交强险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进行赔付。
平安产险无锡分公司提示:不少车主普遍存在两大认知误区,一是认为在交通事故中自身无责就不需要承担任何赔付责任;二是担心无责赔付会算作出险记录,导致第二年保费上涨,因此对交强险无责赔付制度难以理解。
交强险是国家强制投保的险种,设置无责赔付原则,核心目的是保障事故伤者的生命健康权益,让受害方可以及时获得医疗救助。在此提醒大家:交强险无责赔付不计入有责出险次数,不会影响交强险次年保费,连续不出险优惠继续保留。即便交警判定车主在本次事故当中无需承担责任,承保保险公司仍需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交强险无责赔付义务,车主不必担忧交强险保费上涨问题。(平安产险无锡分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