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重拳出击:河道违种,零容忍
为纵深推进河湖“四乱”常态化整治,筑牢河道行洪安全与生态安全屏障,持续擦亮幸福河湖建设底色,近日,福建省政和县河长办河湖智慧管护中心联合外屯乡水利站,开展河道违规种植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精准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违规种植作物,有效排查消除行洪隐患,持续提升河湖生态管护质效。

聚焦突出问题,全面排查违规种植隐患
河道岸线、滩地及堤防管理范围内的违规种植,是河湖管护的“牛皮癣”和“老大难”问题,也是河湖“四乱”整治的重点之一。部分群众受传统耕作习惯影响,加之法治意识淡薄,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看似“小菜园”“小耕地”,却可能对河道生态环境和防洪安全造成多重影响。
一方面,违规种植容易侵占河道行洪空间,改变局部河势及岸线自然形态,影响河道正常行洪、排涝能力;另一方面,种植过程中使用的化肥、农药以及产生的农业废弃物,可能随雨水进入河道,形成面源污染,对水体水质和水生态环境造成影响。同时,部分种植区域长期翻耕、取土、搭建简易设施,还可能造成岸坡扰动、水土流失等问题。
针对这些突出问题,政和县河长办河湖智慧管护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日常河湖巡查情况,将河道违规种植作为重点排查内容,充分发挥智慧河湖平台和无人机巡查优势,对重点河段、沿岸滩地、桥梁上下游等区域开展全方位排查。
巡查过程中,无人机搭载高清影像设备升空作业,从空中俯瞰河道及两岸区域,对人工巡查难以覆盖的滩地、岸坡、背阴区域进行全面扫描,并将疑似问题点位与智慧河湖管护平台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对于无人机发现的疑似违规种植区域,再由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进一步确认具体位置、种植面积、种植作物及涉及农户等信息,确保问题排查精准、情况掌握全面。
通过“空中看全貌、平台查数据、地面核实情”的立体化巡查模式,有效提升了河道问题发现效率和问题识别精准度,为后续开展集中整治提供了可靠依据。
建立问题台账,精准推动整改落实
针对排查发现的违规种植问题,工作人员坚持“一问题一台账”,逐一记录问题位置、现场情况、涉及农户、整改要求及完成时限等信息,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治范围,做到问题清、底数明、责任实、措施准。
在开展集中整治前,工作人员还同步加强政策宣传和沟通引导,深入相关农户家中开展入户宣讲,耐心向群众讲解河道管理范围内违规种植可能带来的行洪安全、生态环境等风险,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河道管理保护有关规定。
“以前觉得在河边种一点菜影响不大,现在才知道,河道管理范围内不能随意开垦种植,这不仅影响河道环境,遇到强降雨还可能影响行洪。”在工作人员的宣传解释下,部分农户逐渐认识到违规种植行为的潜在危害,并主动配合整改。
通过“宣传先行、沟通引导、依法整改”的方式,将河湖保护理念融入问题整改全过程,既推动违规种植问题及时整改,也进一步增强了群众依法护河、爱河、护河的意识。
集中清理整治,恢复河道自然风貌
整治现场,工作人员严格按照问题台账逐项开展整改,对河道岸线、滩地及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违规种植农作物进行集中清理,同时对现场散落的杂物、废弃物等进行同步清除,并对部分区域进行平整,及时恢复河道及岸线原有生态风貌。
工作人员分工协作,对照前期无人机巡查和现场核查确定的问题点位逐一“销号”,做到发现一处、整治一处、核实一处、销号一处,确保整治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整治过程中,工作人员坚持依法依规、文明规范开展作业,充分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工作,避免简单粗暴“一刀切”,在消除河道安全隐患的同时,最大限度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
经过集中整治,本次行动累计清理违规种植区域约1000平方米,完成4户农户违规种植问题全面整改,实现存量问题清零、突出乱象有效治理。
随着违规种植区域被清理,原本被农作物占用的河道管理空间得到恢复,河道岸线更加整洁,行洪通道进一步畅通,河道自然风貌得到有效改善,既消除了潜在的防洪安全隐患,也为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创造了良好条件。

科技赋能管护,巩固河湖治理成果
近年来,政和县深入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积极探索智慧治水新模式,构建起“天上巡、地上查、网上管”的立体化河湖监管体系。通过信息化平台动态监测、无人机全覆盖巡查等科技手段,实现河湖问题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大幅提升河湖管护精细化、智能化、规范化水平。此次专项整治靶向破解河道违规种植突出难题,有效巩固了河湖治理成果,为县域水生态环境持续优化夯实基础。
下一步,政和县将以此次专项整治为抓手,健全常态化巡查、长效化管控、规范化治理机制,加密重点河段、关键点位巡查频次,持续纵深推进河湖“四乱”整治,严防违规种植问题反弹复燃。同时,持续深化河湖保护宣传教育,常态化普及涉水法律法规,引导广大群众树立自觉爱河、护河、守河的生态文明理念,推动河湖治理从专项整治向常态长效、全民共治转变,持续守护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河湖生态风貌,为县域生态文明高质量发展赋能增效。
(政和县河长制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