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枫桥经验 厚植人民情怀 临汾公安交警打造“一站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新机制

发布时间:2024-06-20 10:21:50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赵茜

近年来,随着临汾市区城市框架不断拉大,机动车、非机动车保有量迅速增长,轻微交通事故频发,一方面容易引起交通堵塞和发生次生事故,另一方面各方当事人处理交通事故需往返于公安交警、保险公司、社会救助基金、绿色通道医院和调解组织等部门,存在门槛多、事难办等问题。在交通事故中,人民群众急的是“发生事故谁来管?”、难的是“事故发生怎么办?”、愁的是“事故受伤谁掏钱?”、盼的是“自己权益谁保障?”,交通事故处理矛盾纠纷化解越来越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服务大厅”破难题

面对着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党委主动向临汾市人民政府提出建设“临汾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综合服务大厅(以下简称‘服务大厅’)”的申请方案,得到了临汾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特别是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张希亮同志的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临汾市委、市政府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统筹各相关部门资源于2022年7月批准设立了服务大厅,并作为临汾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政务大厅的分厅,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这一部门工作提升为“党政共动、行业主责、交警主管、部门协作、社会协同”的共建共治共享“一站式”处理交通事故的社会公共安全治理系统工程。成立了由副市长、市公安局长张希亮同志任组长,成员由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机构事务管理局、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银保监分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绿色通道医院、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市保险行业协会、山西省社会救助基金临汾服务站和各财产保险公司临汾分公司、中心支公司等部门负责同志担任。领导组办公室设在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曹国刚同志兼任。

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积极协调各成员单位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根本立场,认真落实《“十四五”全国交通安全规划》及公安部“放管服”便民措施,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反复研讨,走访群众,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不断充实和完善服务大厅的功能,以就地解决矛盾为目标导向,打造成“包办”处理交通事故服务体系,使得纠纷不扩大、矛盾不上交,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2022年9月“服务大厅”试运行。下设音视频远程快处中心、普法驿站、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社会救助基金和绿色通道医院窗口、保险服务窗口、交警服务窗口、多元化调解窗口、道路交通法庭、反保险欺诈工作站等9个服务窗口。这个大厅直接打破部门壁垒、实现资源整合、节省行政成本、服务保障民生,彻底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被人民群众称之为交通事故处理的“包办大厅”。

“1471”法解民困

公安交警是预防化解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的重要专业力量。临汾市公安交警支队将关口前置、防线下移,结合实际优化警力布局,提高办案效率。服务大厅通过多种方式协调各个窗口专业人员向矛盾纠纷产生链条的前端延伸,在源头处理和矛盾风险监测预警等工作中更好发挥专业优势。在大厅运行过程中,构建起部门联动事故纠纷处理工作机制,创新推出“1471”“办好一个大厅、做实四调联动、做到七个快捷、做好一个回访”的工作法。

“办好一个大厅”: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充实和完善服务大厅的机制和功能,将矛盾化解在大厅,化解在萌芽状态。

“做实四个调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调解贯穿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始终,做好人民调解、做实行政调解、做强司法调解、做细保险调解,构建行政调解、保险调解、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做到应调尽调、能调尽调,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做到七个快捷”:交通事故处理做到“快速取证、快速撤离、快速救援、快速垫付、快速定责、快速定损、快速理赔”。

“做好一个回访”:建立案件回访制度,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组织党员干部、办案民辅警及时对交通事故当事人进行回访,听民意、察民情、解民忧,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机制,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依法保障群众权益。

“1471”工作法有效解决了“事故发生谁来管,伤者住院谁掏钱,事故责任谁来定,矛盾纠纷谁化解,损害赔偿谁理赔”等人民群众在事故处理过程中的“急难愁盼”问题。“到大厅,全包办”的理念,逐渐在老百姓心中扎根发芽。同时“一站式”服务工作中,通过司法介入、律师参与、事故调解、法律援助、普法教育全流程处置,实现事故处理公平公正、社会矛盾化解及时、事故预防措施得当,整体上实现了闭环式处置效果。

窗口服务零距离

在临汾,当群众有交通事故需要处理时,第一选择到服务大厅。这里设置了涉及交通事故处理的所有流程,减少了办事环节,真正实现“一站式解决群众诉求、一揽子提供群众服务、一体化守护社会平安”目标。

音视频远程快处中心。远程快处中心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一站式”服务的第一环节,是群众化解矛盾的“第一站”。该中心共设立4个岗位,具有4大功能。一是设立接派警岗位,实现案件繁简分流功能。按照财损、伤人等不同事故类型,分别指派民警远程处理、到场处理。二是设立调解员岗位,实现警调联动功能。司法部门派驻调解员同步接警,及时协调调解员队伍一同出警,在路面开展普法宣传及调解工作。三是设立远程快处岗位,实现远程引导当事人规范取证快速撤离现场功能、线上出具责任认定书、线上保险理赔。四是设立视频缉查岗位,实现肇事车辆逃逸缉查功能。将公安视频专网接入快处中心,在接到逃逸事故警情的第一时间,开展视频缉查,提高破案效率,自9月15日运行以来,远程视频快处中心远程引导轻微交通事故1905起,线上定责1905起,平均每天8起左右。

普法驿站。在事故处理中,临汾市交警支队和临汾市司法局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共同设立了普法驿站,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将矛盾纠纷化解和普法宣传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在矛盾纠纷化解中推动全民守法,在全民守法中化解矛盾纠纷。在驿站设有法律查询、事故处理流程、类似案例、案例警示等内容,同时有专门的事故民辅警及法律工作者为其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普法宣传服务。让当事人明白每起交通事故处理的法律依据和定责标准,让群众“处理一起事故,明白一个道理,教育一批群众,消除一类隐患。”。普法驿站设立以来,每天接待当事群众30余人,极大地方便了广大人民群众。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这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是将法律咨询、人民调解、公证、司法鉴定、仲裁、诉讼代理、委托辩护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引入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工作,形成的“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化解事故纠纷模式。工作站的调解员从事故发生第一时间介入,依法依规引导当事人办理事故处理案件、进行普法调解、协助事故当事人办理道路救助基金、保险垫付及跟进住院治疗;调解不成的,根据当事人自愿原则,引导其通过仲裁或提起诉讼方式到讼裁庭处理。当事人有仲裁或诉讼代理需求的,为其提供仲裁、诉讼代理或刑事辩护及代理等法律服务。

社会救助基金和绿色通道医院服务窗口。社会救助基金和绿色通道医院在这里合署办公,这个窗口按照“预担保、快抢救、后付费”无差别急救绿色通道救援救治模式,对交通事故伤者实行挂账治疗,最大限度地保证伤者“黄金一小时”的抢救时间,最大限度地降低交通事故伤者致死致残率,真正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落到实处。大厅设立至今,全市垫付了社会救助基金1050笔,累计垫付金额达到3251.05万元。无论是垫付笔数还是垫付金额均位于全省第一方阵,有效地降低了交通事故致死致残率,为挽救人民群众的生命发挥了积极作用。

保险服务窗口。公安交警和保险行业协会联合,组织了全市22个保险公司集中办公。一是接待群众理赔咨询;二是对符合快处快赔规定的财损事故进行理赔;三是第一时间向交通事故伤亡人员在交强险范围内支付抢救治疗费用或者丧葬费;四是及时归还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费用。实现了网上办公,数据对接。截止目前,该窗口受理车险案件1690起,理赔金额达到1612.6万元。其中轻微伤人事故114起,理赔金额65.5万元;交强险垫付抢救治疗费用762笔,垫付金额达到了1371.6万元。

交警服务窗口。这个窗口主要职能是受理群众报案、咨询,受理“当事人自行拍照固定证据”以及数字化远程引导,包括保险接线员远程引导、保险查勘员现场引导、交警指挥中心音视频远程引导、处置民警远程引导的交通事故,实现财损事故“快速取证、快速救援、快速撤离、快速定责、快速定损、快速理赔”目标;对伤人事故,实现“快速取证、快速抢救、快速撤离、快速垫付、快速定责、快速定损、快速理赔”目标。大厅运行至今,该窗口共接、处警24012起,其中,远程视频引导1905起、自行协商14374起、简易程序处理7500起、一般程序处理233起,结案23892起,结案率99.5%,并成功侦破七年前“2014.7.16”任军平致人死亡交通肇事逃逸案、“2015.12.22”张永存致人死亡交通肇事逃逸案等大案要案。

在事故处理中,交警部门坚持“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的执法理念,将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对财损事故所涉及的轻微违法行为以批评教育为主,对伤亡事故所涉及的违法行为一律按照《山西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标准》及《山西省公安机关常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处罚,对涉嫌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的驾驶人一律严格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大厅成立至今,共批评教育交通事故当事人9000余人次,一般程序处罚驾驶人680次,办理危险驾驶案件71起,办理交通肇事案件11起,吊销驾驶证72本。未发生任何因工作人员失误而造成的上访告状事件,也没有任何违纪违法案件发生。

在工作中,交警部门坚持“未雨绸缪、预防在先”的工作理念,将事故处理与事故预防并重,定期对辖区事故进行统计分析,积极为领导的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2022年9月至今,共进行周统计分析85次、月统计分析19次、季分析6次、年分析2次,为临汾市区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稳中有降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

多元化调解窗口。这个窗口主要对各类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坚持线上音视频调解与线下调解相结合,及时化解矛盾。临汾市交警支队和临汾市司法局坚持“以和为贵、息诉止讼”的调解理念,按照“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工作目标,把调解贯穿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始终,构建各种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做到应调尽调、能调尽调,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在调解过程中,由调解员为事故当事人释法明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计算赔偿明细,既防止当事人漫天要价,也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公开透明,集约高效便捷的为老百姓化解矛盾解忧,及时调节事故纠纷。工作开展以来,该窗口累计受理交通事故纠纷3044起,调解成功2868起,调解成功率95%,引导5%案件进入速裁,协议履行率100%,赔偿金额1328万元,案件消化率100%。

道路交通法庭。主要搭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创新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运用大数据构建人民法院与公安机关、调解组织、保险机构、鉴定机构的相互衔接、协调联动工作格局,实现理赔计算、调解、鉴定、诉讼、理赔等业务的信息共享和在线处理,实现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全程信息化快速处理与化解;对各类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未达成协议的案件,由法院按照法律诉讼时间要求,选派法官对特定案件进行快速仲裁或判决;对一些交通肇事案、危险驾驶案及典型案例进行审判。

反保险欺诈工作站。该站由临汾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交警支队和保险行业协会共同建立,主要职能是加强公安机关和保险行业联动配合,构建预防和打击保险欺诈违法犯罪活动。大厅成立至今,共查处保险欺诈案件3起,有效地打击了保险欺诈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三大亮点暖民心

服务大厅运行以来,始终坚持注重调解、司法为民,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产生,统筹协调、妥善处理了各方面利益关系,是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人民内部矛盾预防和化解方案。在工作中三个亮点备受群众称赞。

一是极大提升工作效率。服务大厅实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一窗通办”服务延伸,深化“一站式”服务内涵,无缝对接各项业务办理,从职能上、形式上提高接待和处理群众诉求的条件和能力,确保群众诉求及时输出、有人响应,提高了办事效率,节省了时间精力,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二是快速化解矛盾纠纷。成立多元化调解室,为快速化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提供了新的解决途径。大厅专业调解员引导当事人在登记立案前先行调解,促进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纠纷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和专业化,缩短当事人通过诉讼途径实现合法权益的时间。在调解中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将矛盾纠纷化解与普法宣传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在矛盾纠纷化解中推动全民守法,在全民守法中化解矛盾纠纷。

三是科技赋能便捷公正。临汾市交警部门深化科技支撑,打通数据资源,完善数据链条,创新数据应用,用科技力量助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快处中心对交通事故运用视频远程快速处理,固定证据客观公正,当事各方心服口服。同时还对交通违法者进行远程监控,为执法者提供交通违法数据支撑,这对缓解城市交通事故发生后的拥堵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临汾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综合服务大厅“一站式”服务新机制适应了时代要求,创新了群众工作方法,切实把“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落到实处,做到“平安不出事、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服务送到群众身边,让每位群众在办理每一起案件中充分感受到公平正义,极大地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文:王继发、俎智、张金华  图:临汾公安交警提供)